开平市良少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姚健彬诉你单位劳动合同争议一案(恩劳人仲案字〔2025〕113号),申请人的仲裁请求:1、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24年2月16日至2024年9月25日存在劳动关系;2、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4年2月16日至2024年9月25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共45928元。
因无法联系你单位,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本委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开庭通知和举证通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定于2025年4月15日下午3时00分在恩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地址:恩平市冯如广场侧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座一楼)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恩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