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珠江、闽江及海南省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农业部通告〔2017〕4号)等文件精神,我市锦江河及所有内河水域将实施禁渔制度,禁渔时间为3月1日0时起至6月30日24时止,禁止渔业作业方式为: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为进一步落实我市珠江流域禁渔制度,有效预防和遏制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2月26日,恩平渔政大队执法人员分别深入君堂镇、圣堂镇、恩城街道,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通告、面对面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等方式进行禁渔宣传,并进一步利用发送通知、简讯到渔民群众手机上等多种形式结合的方式,广泛宣传禁渔期有关政策法规、内容和时间范围,号召渔民群众共同保护我市锦江河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我市渔业和谐发展。
下一步,恩平渔政大队将在做好禁渔制度宣传工作的同时加强对锦江河水域“电、炸、毒鱼”等非法捕捞行为的执法巡查力度,对禁渔期间发现的非法捕捞行为,一旦发现将坚决依法从严从重查处,确保我市锦江河水域禁渔制度顺利实施。

工作人员正在张贴禁渔通告

禁渔通告

工作人员正在悬挂宣传横幅

宣传横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