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与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打击水生野生动物制品违法交易行为大行动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经营、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进一步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通知》(农渔发〔2020〕3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省农业农村厅提出的要求,5月12日下午,市农业农村局与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打击水生野生动物制品违法交易行为大行动,到我市批发街对水生野生动物制品经营门店进行全面大检查,严厉查处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经营行为。
联合行动中,公安部门对涉嫌存在违法行为的经营门店进行了侦查,对水生野生动物制品违法交易的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


打击水生野生动物制品违法交易行为大行动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