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和市十件民生实事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江府〔2022〕2号)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2022年提高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22年1月起,进一步提高我市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从现行的200元/月.人提高到220元/月.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从250元/月.人提高到280元/月.人。
2022年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补贴标准于2022年1月起执行。
恩平市民政局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