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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良西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我镇及其办公室的相关信息,特编制《良西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将随着政府公开信息的更新和变化随之作出调整说明。

  一、政府信息分类

  良西镇政府信息分为三类: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镇政府及其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依法申请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向镇政府及其部门申请获取相关信息。三是不予公开的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镇政府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具体内容需查阅《良西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目录》涵盖了镇政府的机构信息、政策文件、政府决策、工作信息和办事指南等非保密的所有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良西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是第一公开平台(http://www.enping.gov.cn/jmepslxz/gkmlpt/index)。

  (三)公开时限

  政府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法申请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镇政府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镇政府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受理机构。受理机构:镇政府办公室;办公地址:良西镇圩镇;邮政编码:529437;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7:00;联系电话:0750-7391003。

  2、公开范围:申请人需要镇政府主动公开以外且不属于《条例》第七条、第八条和第十四条关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申请获取。

  3、公开程序:

  (1)申请的提出。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良西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在党政办领取。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布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的方式。

  ①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到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②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单位受理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做好记录。

  镇政府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能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的处理流程

  ①审查。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公开权利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②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③答复。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答复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第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住处的方式和途径;

  第二,申请内容含有不应当公开的信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将可以公开的部分提供给申请人。

  第三,申请内容含有不应当公开的信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将可以公开的部分提供给申请人;

  第四,属于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第五,不属于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关名称及联系方式;

  第六,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并做好解释工作;

  第七,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四、不予公开的信息

  1、国家秘密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工作秘密;

  2、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

  3、依法受到保护的个人隐私;

  4、正在调查、讨论、审议过程中的政务信息公开后,可能影响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只限于在司法行政机关内部公开的事项;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政务信息。

  四、监督和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举报受理由镇纪委负责。监督电话:7391003,地址:恩平市良西镇圩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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