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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平市科工商务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安全保卫、政务公开、宣传、督办、财务、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建、纪检、意识形态、群团等工作。负责本单位出国(境)管理。指导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党建工作。

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统筹落实本部门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

(二)经济运行与产业发展股。拟订工业、信息化领域相关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本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工业、信息化领域专项规划相关任务。牵头负责培育大型骨干企业工作。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商贸和科技领域运行数据态势,编制并发布相关信息,做好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提出工业、信息化、商贸和科技领域近期主要经济数据预测指标。承担工业、商业等方面经济运行数据分析、报告情况综合工作。综合分析工业、信息化、商贸和科技领域运行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有关建议。

组织实施装备工业产业政策,研究装备制造业有关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协助推动高端装备制造业重大项目建设。指导重大技术装备消化创新及应用。承担推进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建设相关工作。承担消费品工业相关行业管理工作,监测医药及其他消费品工业的运行情况,分析有关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组织拟订原材料及新材料工业产业政策并协调落实,监测新材料及其他原材料工业运行情况,分析有关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拟订工业、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的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绿色制造。协调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牵头推进工业领域淘汰落后产能相关工作。

协同组织落实产业转移相关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产业转移工业园统一布局和协调发展。参与拟订工业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工业园区提质发展、扩能增效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推进工业园区合理布局、工业进园和产业集聚发展。研究协调工业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承担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的申报、变更的有关工作。

(三)科学技术股。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创新重大政策建议,拟订全市科技创新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协调实施。承担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拟订科技创新政策措施,组织起草科技创新规范性文件。承担创新调查、科技统计和科技形势分析相关工作。承担全市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相关工作。承担本级财政科技计划协调管理工作,指导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建设。负责宣传贯彻科技动员规划计划和法规措施,组织科技动员建设,督导检查科技动员工作落实。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关工作。

统筹、协调我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相关工作,承担恩平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推动相关园区区域协同创新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全市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相关工作,提出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议并监督实施,开展科技评估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全市科研诚信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承担科学技术奖励相关工作。指导全市生产力促进机构工作。拟订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的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促进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推动资源环境、人口健康、安全生产等民生科技领域科技进步与协同创新。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开展科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负责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工作。

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的计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推进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和企业创新能力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组织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拟订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的政策和措施并推动落实。负责创新创业及科技风险投资基金有关工作。拟订全市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计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接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包括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等)有关工作。

拟订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方面研究提出全市科技重大专项布局规划建议,审核实施计划,提出综合平衡、方案调整和相关配套政策建议,跟踪和监督实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主动对接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牵头组织重大科技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科技进步、专业镇技术创新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推动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承担科技扶贫等任务。负责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建议并组织实施。推动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推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科学数据等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承担外国和港澳台专家管理服务相关工作,推动建立外国和港澳台优秀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以及重点外国和港澳台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按权限承担组织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相关工作,负责办理外籍和港澳台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组织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拟订引进国(境)外智力计划、政策和措施。提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承担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推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技对外交往、科技交流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计划、政策和措施并推动落实,组织参与国际科学交流活动。牵头组织开展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合作与交流,承担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相关工作。承担涉港澳台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拟订全市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政策。

(四)企业服务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有关中小企业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推动建立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维护机制。协调组织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统筹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中小企业技术推广、市场开拓、政策信息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服务。负责组织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综合协调。牵头负责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新型企业家培养计划。

拟订工业、信息化领域生产服务业发展规划和医药(含生物医药)、轻工、纺织服装、食品、家电等消费品工业产业政策并协调落实。组织推进工业、信息化领域生产服务业发展,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推动有关生产服务业模式创新,促进工业设计、工业电子商务应用与发展,推广供应链管理技术应用。指导协调工业、信息化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落实民用爆炸物品销售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环节建设项目、科技项目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管。承担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环节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相关工作。综合指导工业、信息化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负责统一受理本单位负责实施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以及相关的咨询服务、统计分析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各相关股室做好职责范围内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本单位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理结果统一反馈、发件发证工作;牵头负责本单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和制定行政审批工作制度、标准和操作规范;牵头负责本单位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有关工作。

(五)产业技术与信息化管理股(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组织编制实施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年度计划,组织实施有关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计划,跟踪服务相关重大工业项目,促进工业投资。审核、上报和办理需经国家、省、江门市和市审批、核准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提出促进相关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的政策措施。指导相关领域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招标工作。参与工业、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项目审核、上报工作。指导推进制造业及相关新兴产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拟订战略性新兴产业中涉及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大健康、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新材料、数字经济等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编制和组织实施相关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承担技术创新相关工作。推进产学研用联合和创新成果产业化。指导工业领域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产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有关工作。指导工业企业质量管理和标准化工作。指导开展品牌培育工作。

组织拟订电子信息工业产业政策并协调落实,监测电子信息工业运行情况,分析有关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协调电子信息有关装备、芯片、元器件、仪器等的研发制造及国产化,促进电子信息技术的产业化及推广应用。拟订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及应用推广等工作。组织实施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工业互联网发展试点示范,培育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承担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规划、产业进园和产业升级等工作,协调解决军民融合产业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承担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贯标等相关工作。

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工作。研究制定信息化应用促进政策。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促进信息消费发展。承担信息网络设施建设规划、管理的有关协调工作。协调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协助推进国家及省、江门市、市重点信息化工程。协调通信管线、站点、公共通信网规划。推动面向社会服务的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组织拟订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政策并协调落实,监测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运行情况,分析有关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拟订促进数字经济和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社会经济领域大数据收集、管理、开发、应用等标准规范。指导推进社会经济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和管理创新。推动数字经济创业创新,引导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

依法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和无线电台(站)。负责研制、生产、销售和维修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管理。负责组织全市无线电管理,协助上级无线电主管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及相关行政处罚工作。负责组织无线电监测、检测和干扰查处。承担无线电管理的普法工作。协调处理本行政区域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

(六)商贸流通股。负责区域经贸合作、协作相关工作,收集和发布有关经济合作交流信息。牵头拟订国(境)内市场布局、开拓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拟订有关健全和规范商品市场体系的政策。指导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牵头推进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等重要商品流通体系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推进流通标准化。承担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协调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监测分析市场运行态势、商品供求情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相关工作。

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服务外包发展规划和政策,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承担商贸服务业(含批发、零售、家政、餐饮、住宿业等)行业管理相关工作。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物流行业管理,推进物流行业标准建设,推动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和发展。指导并推进现代商贸服务信息公共平台建设。推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深化商贸流通体制改革,协调解决商贸流通中的重大问题。推动流通业品牌建设。组织、指导和监督国(境)内各类商品交易会、博览会、展览会活动。拟订有关电子商务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促进电子商务推广与应用,促进网络零售、电子商务服务业等多业态发展,承担跨境电子商务、电商统计分析相关工作。依法对拍卖、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业等进行监督管理。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指导和管理再生资源回收工作。负责落实本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

(七)投资促进股(市招商局)。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牵头制定全市招商引资的政策、措施。组织、策划对我市城市形象和投资环境的宣传推广。统筹、协调开展产业招商战略研究。收集、整理和分析目标招商地的经济信息,收集、整理和分析国(境)外目标招商企业的经营状况和投资动态,拟订全市招商引资计划。组织实施重大项目对国(境)外进行招商。负责与国(境)外投资促进机构联系交流,牵头策划、组织和实施国(境)外投资推介会、研讨会和洽谈会。对我市投资促进管理系统进行开发、应用、管理和维护。

依法对外商投资项目相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参与拟订外商投资政策措施,拟订年度外商投资指导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外商投资统计、分析、运行监测工作。组织开展招商队伍培训工作。

(八)对外经济与口岸管理股。负责编报和组织实施商务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监测、统计、分析商务运行情况,研究对外贸易发展趋势和重大问题,拟订相关政策建议。推进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的实施。牵头拟订国(境)外市场开拓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和监督赴国(境)外举办商品展览会、博览会、展销会等活动,承担协调促进外向型民营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拟订全市对外投资、对外经济合作规划、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监督和服务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承办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权益保护相关工作,承担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经济合作和境外就业等业务的统计工作,指导和监督开展对外援助业务。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外知识产权和贸易纠纷。负责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产业损害调查等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综合协调有关世界贸易组织工作。指导和协调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贸易救济调查的应诉及相关工作。指导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参与实施贸易救济措施,建立公平贸易、产业损害的预警机制,维护产业安全。

组织实施进出口商品目录。负责企业对外经济贸易经营备案管理工作。 依法核报企业申请限制类商品进出口经营资质。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除粮食、棉花外)进出口计划以及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计划,协调供应港澳的配额商品工作。拟订优化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结构和对外技术贸易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和国际品牌建设。协调促进高新技术和自主品牌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监督协调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工作。指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本市加工贸易进出口和统计工作。承担服务贸易进出口管理工作、统计工作。负责全市技术进出口管理工作。承担港澳台投资合作相关工作。

负责推动贸易促进体系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与国(境)内外贸易促进机构的联络和合作;参与全市性商务和口岸的重要外事活动;负责出访、接待来访、大型商务活动等策划、组织和实施工作;组织开展对国(境)内外市场环境和行业动态的研究,并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提供与商务有关的法律文件处理、咨询、代理等服务;策划、组织对企业的专业培训。推进海外经贸网络的建设与管理,负责驻外经贸代表机构有关管理工作。

承担口岸开放有关规划、计划工作;承担口岸开放的协调服务及启用验收工作;负责口岸查验配套设施规划、建设和通关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口岸运行数据综合统计分析;组织推进口岸查验方法、监管模式改革创新,负责港澳出入境车辆进出口岸有关协调管理工作;承办港、澳和跨区域口岸合作事宜;统筹推进电子口岸建设和口岸信息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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