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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 横陂镇党政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镇(街)党(工)委、镇政府,市(省、江门市)直各单位:

  《横陂镇党政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中共恩平市委办公室

  恩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6月20日

 

  横陂镇党政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恩平市委 恩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恩平市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恩办发〔2011〕7号)、恩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恩平市镇(街)机关行政编制和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分配方案》(恩机编〔2011〕12号)精神,横陂镇党政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如下:

  一、职责调整

  将横陂镇原属下农村经营管理站职责划入横陂镇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承担。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研究决定本辖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

  (三)领导镇综合性办事机构、人民武装部和群团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负责人大和政协的联络工作。

  (四)负责镇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政权建设,指导和协调村(居)民委员会工作。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

  (六)领导辖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七)编制和执行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并执行财政预算。

  (八)负责本行政区域经济和各项社会事务的行政管理工作。

  (九)按照职责权限,负责辖区内行政执法工作,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民主、财产等合法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承担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横陂镇设置综合性办事机构7个,均为正股级。其中:4个内设机构,3个直属机构。

  (一)内设机构。

  1.党政办公室(加挂“人大办公室”、“组织工作办公室”牌子)。

  协助党委、政府领导处理党委、政府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档案、统计、收发、保密、信息、宣传、决策咨询、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对外联络、接待和后勤服务管理工作;负责草拟、审核、印发综合性文件,承办重要会议,收集调查社会动态资料;负责对各村(居)委会、镇所属各部门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参与各种活动;承担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有关协调工作;协调镇各办事机构和市、镇双重管理机构的关系。负责纪委日常工作;负责政务监督、机关效能建设等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基层领导班子及干部的选拔、考察、调整、任用等工作;负责党员队伍、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服务、关心下一代等工作。

  2.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加挂“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牌子)。

  组织、协调、指导本辖区各工作机构和各村(居)开展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和苗头开展排查。掌握辖区内维稳及综治工作进展情况,针对突出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协调、检查禁毒工作,研究禁毒对策,提出禁毒工作的决策建议及工作方案;承担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综合管理的相关工作;协助处理社会矛盾纠纷;负责本镇信访工作;协调与公检法等部门有关工作,推动各有关部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3.社会事务与社会保障办公室。

  对各村(居)委会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推进村(居)民自治工作;维护农村稳定,配合镇做好农村矛盾的调解和处理工作;负责基层政权建设、民政、老龄、双拥优抚、残疾人事业、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劳动保障、社会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工作;负责教育、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侨务、统战、民政宗教、劳动就业、精神文明建设和社区、个体协会管理等工作。

  4.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贯彻执行有关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农业生产和农田基本建设,掌握及反映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指导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提出促进产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意见和措施,努力增加农民收入;负责农业机械、农业科教技术的推广,提高生产水平;组织实施辖区内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体制改革、农业基础建设,以及动物重大疫病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与防控、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农村合同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负责辖区内林业、水利和“三防”工作;负责镇水利工程建设、竣工验收的相关工作;负责农村经营管理及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等工作。

  (二)直属机构。

  5.经济促进局(加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牌子)。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经济贸易、对外贸易经济合作、物价、科技、知识产权、旅游、招商引资等工作;负责商业、流通业、对外贸易管理工作;负责电力、成品油、煤炭等能源供应和发展状况的检查分析,协调处理电力建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负责协调工商、税务、金融、水务、供电、供销等部门工作。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制度;监督检查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各类事故隐患,督促、协助隐患单位整改;协调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依法依规实施安全生产监察和执法工作;负责辖区内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工作。

  6.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贯彻执行医疗卫生、人口、计划生育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医疗卫生管理工作,协调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护;负责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工作;执行、落实上级政府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拟订辖区内人口计划生育制度和动态目标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工作;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各种计划生育活动和婚育培训;负责管理外来人口、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

  7.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

  负责城乡规划、住房与建设、环境保护、城市管理、乡村公路建设管理及相关执法工作;协调城镇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建设管理;负责土地利用、交通建设等审核和报批工作;负责管理城镇建设档案;负责处理土地使用,城镇建设工作中出现的纠纷等工作;协助危桥、危房、山体的检查监管工作;负责“三旧”改造工作;负责权限内的环境监察工作;负责环境功能区划建设和管理;负责环境标准的组织实施和环保产业管理;负责环境综合整治和考核工作;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和农业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处理村镇建设、环境保护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镇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人民武装部按有关规定设置,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按有关章程设置。具体工作由有关综合性办公室或配备专(兼)职人员承担,相关人员的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规定执行。

  四、人员编制

  横陂镇机关核定行政编制52名(含镇武装部人员编制)。普通雇员员额8名。

  镇领导职数和职务配备按上级组织部门及市委有关乡镇领导班子配备的规定执行。武装部部长由党委委员兼任。

  综合性办事机构领导职数16名。其中:党政办公室主任1名(党委委员兼任),副主任2名;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1名(党委副书记兼任),副主任1名;社会事务与社会保障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经济促进局局长1名,副局长1名;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局长1名,副局长2名;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局长1名,副局长1名。

  五、其他事项

  1.不再保留横陂镇原属下农村经营管理站,其编制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收回。

  2.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主要任务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恩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恩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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