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定向化保障车辆增加喷涂监督电话相关标识的通知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考核评估数据填报数据的通知》(粤发改办体改函〔2018〕426号)文件最新精神,现明确各党政机关车改后保留车辆,除去申请免喷涂的车辆外,喷涂“恩平公务”、“恩平执法”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特殊标识等车辆,必须同时加喷“监督电话:12345”相关内容。
监督电话字样应在车辆左右门原有字样下方同时喷涂,采用文鼎大黑体字体,每个字长宽为5厘米的规格,具体字样颜色可根据车身颜色选择确定(深色车身统一喷涂白色,浅色车身统一喷涂蓝色)。
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没有喷涂监督电话的按照第一点格式要求加喷监督电话,已经喷涂监督电话的统一将监督电话修改为“监督电话:12345”相关内容。
三、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厂商均可喷涂以上标识,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喷涂标识费用由各单位自理。
四、2018年8月26日前,各单位将加喷监督电话的车辆正侧面照片(可看见车牌号码、喷涂标识)资料报送市财政局备案。
五、今后按规定正常报废更新属于喷涂标识范围的公务用车,需自上牌起1个月内按以上要求进行喷涂标识。
喷涂开展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市财政局联系。
市财政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锐锋、唐杰雄,7819592。
恩平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8年8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