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恩平市大槐镇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18年大槐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大槐镇人民政府及机关部门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本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镇政府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镇政府领导及分工情况;镇政府各部门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规章文件
主要包括:镇政府或镇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镇政府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镇政府各部门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专项统计报告;年鉴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镇政府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镇政府各部门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政府各部门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镇政府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镇政府编制了《大槐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本机关依法公布除保密以外的各类信息。包括:政府的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行政决策、工作动态、信息、其他信息等非保密的所有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政府网站上查阅,也可以到本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索取有关信息。
2、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指定地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电视等其它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网上公开地址:恩平市大槐镇政务信息网
指定地点:大槐镇党政办
3、主动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二)依申请公开
1、公开范围、受理机构
除镇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相关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受理机构:大槐镇党政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0-7276271
通信地址:恩平市大槐镇人民政府镇党政办公室
邮政编码:529467
2、提出申请
(1)书面申请
书面填写《大槐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2)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向镇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工作人员口头提出,由工作人员整理,经申请人确认之后再提出。
(三)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向申请人出具回执。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四)收费标准
1.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发生的复制文件、邮寄等项目的成本费用。
2.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凭有关证明,可减免相关费用。
三、监督和保障
(一)、申请人认为本机关末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恩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提出意见或建议。
(二)、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提交途径:恩平市人民政府
行政诉讼管辖法院:恩平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