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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平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行政职权清理目录表
职权类别 | 版块码 | 项目编码 | 序号 | 征收项目 | 征收标准 | 实施机构 | 实施依据 | 事权来源 | 权属划分 | 权属说明 | 对应责任事项 | 监督部门和方式 | 调整或保留意见及理由 | 组员初审意见 | 小组一审意见 | 小组二审意见 | 联席会议意见 | 部门意见 | 是否与佛山市清单项目对应 | 备注 |
市级和县级共有事项 | ||||||||||||||||||||
行政征收 | 1 | 生活垃圾处理费 | 居民一类吨水收费额为0.80元/m3,居民二类吨水收费额为0.71元/m3,居民三类吨水收费额为0.43元/m3;行政事业类0.29元/m3,商业一类0.65元/m3,商业二类1.51元/m3,工业一类0.30元/m3,工业二类0.06元/m3;其他类按以实际垃圾产生量计每吨168元。 | 恩平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城监大队 |
1.《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07年建设部令第157号)第四条 2.《关于市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2010年江城管[2010]210号)全文 3.《关于调整市区居民类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2012年江发改费管[2012]981号)全文 |
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设定 | 分级管理 |
市级权限:具体组织征收蓬江区(不含荷塘镇、棠下镇和潮连镇街道)、江海区范围的垃圾处理费。 区级权限:新会区城管局负责征收会城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内的垃圾处理费。 镇级权限:荷塘镇、棠下镇、潮连街道办事处以及新会区除会城街道办事处以外的各镇政府负责本辖区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工作。 |
建议保留 | |||||||||||
2 | 绿化补偿费 | 绿化补偿费=欠缺的绿化面积*130元/平方米 | 恩平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
1.《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1999年)第二十条 2.《关于贯彻《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执行绿化用地比率和统一收取城市配套绿化建设资金有关规定的通知》恩府办〔2004〕58号) |
法律授权 | 分级管理 | 市、县(区)分级管理:1. 市级权限:一是因公益性市政建设确需占用城市绿地的,工程项目占用城市绿地1500平方米以上的;二是因公益性市政建设确需砍伐、迁移城市树木二百株以上的;三是因公益性市政建设确需在东湖公园、釜山公园、中山公园、古猿洲公园内因占用城市绿地或砍伐、迁移城市树木的。2、县级权限:除市级管理权限以外,其它因公益性市政建设确需占用城市绿地或砍伐、迁移城市树木的。 | 建议保留 | ||||||||||||
3 | 恢复绿化补偿费 | 因建设需要并经批准占用城市绿地的,按照占用绿地的同等面积同等质量收取恢复绿化补偿费。其费用按上述绿化补偿费公式计收, | 恩平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
1.《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1999年)第二十条 2.《关于贯彻《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执行绿化用地比率和统一收取城市配套绿化建设资金有关规定的通知》恩府办〔2004〕58号) |
法律授权 | 分级管理 | 市、县(区)分级管理:1. 市级权限:一是因公益性市政建设确需占用城市绿地的,工程项目占用城市绿地1500平方米以上的;二是因公益性市政建设确需砍伐、迁移城市树木二百株以上的;三是因公益性市政建设确需在东湖公园、釜山公园、中山公园、古猿洲公园内因占用城市绿地或砍伐、迁移城市树木的。2、县级权限:除市级管理权限以外,其它因公益性市政建设确需占用城市绿地或砍伐、迁移城市树木的。 | 建议保留 | ||||||||||||
4 | 污水处理费 |
恩平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 1.居民生活用水0.60元/立方米 2.非居民生活用水1.05元/立方米 3.特种行业用水1.20元/立方米 |
恩平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生活污水处理管理中心 | 恩平市物价局(恩价〔2009〕9号)、恩发改函〔2014〕18号 | 法律授权 | 分级管理 | 县级权属:根据《关于印发恩平市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恩府办[2010]197号),中心城区排水、污水处理职责由恩平市城市管理局承担及相应污水处理费征收职能 | 建议保留 | ||||||||||||
市级单独行使事项 | ||||||||||||||||||||
行政征收 | 8 | |||||||||||||||||||
9 | ||||||||||||||||||||
县级单独行使事项 | ||||||||||||||||||||
行政征收 | 62 | 1 | 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费 |
(1)营业性占用 每天每平方米1.00元 (2)基建或其他占用 每天每平方米0.50元 |
恩平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城监大队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粤价[1996]104号、 粤价[1997]33号、 粤办函[1996]722号 |
法律授权 | 县级专属 | 县级管理 | 保留 | ||||||||||
62 | 2 | 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 |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恩平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城监大队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粤价[1996]104号、 粤价[1997]33号、 粤办函[1996]722号 |
法律授权 | 县级专属 | 县级管理 | 保留 | |||||||||||
62 | 3 | 建筑垃圾处理费 | 建筑垃圾处理费=建筑物总建筑面积*1.50元/平方米 | 恩平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
1.《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9号) 2.恩价〔1997〕19号 |
法律授权 | 县级专属 | 县级管理 | 保留 | |||||||||||
62 | 4 | 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 | 见附件(《恩平市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基准价格表》) | 恩平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城监大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广东省户外广告管理规定》 《恩平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 《恩平市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 |
规范性文件设定 | 县级专属 | 县级管理 | 保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