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农用地转用公告
恩府告〔2025〕130号
根据《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恩平市2020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江门建用字〔2021〕18号)(详见附件1),经恩平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将恩平市大田镇人民政府属下恩平市大田镇大田圩西区2号一带的国有土地0.4076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4076公顷),作建设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14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恩平市2020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地块位置:恩平市大田镇人民政府属下恩平市大田镇大田圩西区2号一带(具体位置见附件2)。
四、地块单位、面积、地类:恩平市大田镇人民政府,0.4076公顷(折合6.1140亩,其中建设用地0.4076公顷)。
特此公告。
实施单位:恩平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单位:恩平市人民政府
日期:2025年7月1日
附件:
附件1.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恩平市2020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pdf
附件2.国有农用地转用公告示意图(恩平市大田镇人民政府).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