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农用地转用及建设用地使用公告
恩府告〔2025〕126号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恩平市2024年度第四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48号)(详见附件1),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使用恩平市人民政府属下的国有农用地0.4213公顷(其中林地0.3311公顷、草地0.0548公顷、其他农用地0.035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上述有关单位国有建设用地1.7642公顷,安排作为恩平市城镇建设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6月25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恩平市2024年度第四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地块位置:恩平市恩城街道平富岗村“坦陂塘、坦陂塘门口洞”(土名)一带地段(具体位置见附件2)。
四、地块单位、面积、地类:恩平市恩城街道办事处,面积2.1855公顷(折合32.7825亩,其中林地0.3311公顷、草地0.0548公顷、其他农用地0.0354公顷、建设用地1.7642公顷)。
特此公告。
附件: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恩平市2024年度第四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2.公告示意图
实施单位:恩平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单位:恩平市人民政府
日期:2025年6月1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