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地转用公告
恩府告〔2025〕75号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恩平市2023年度第十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4〕109号)(详见附件1),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将恩平市东成镇顺槎村上樟木坑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1.7083公顷(其中耕地0.4616公顷(含水田0公顷)、林地0.9778公顷、草地0.2684公顷、其他农用地0.000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8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恩平市2023年度第十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地块位置:恩平市东成镇顺槎村上樟木坑村(土名)一带地段(具体位置见附件2)。
四、地块单位、面积、地类:恩平市东成镇顺槎村上樟木坑经济合作社,面积1.7083公顷(折合25.6245亩,其中耕地0.4616公顷(含水田0公顷)、林地0.9778公顷、草地0.2684公顷、其他农用地0.0005公顷)。
特此公告。
附件: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恩平市2023年度第十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2.公告示意图
实施单位:恩平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单位:恩平市人民政府
日期:2025年4月1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