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部工作职责
一、协助办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制订机关各项工作制度;
二、负责文秘、综合协调、督办、调研、信息、政务公开、会务、档案、保密、安全保卫、办公自动化建设、财务、接待、后勤管理、宣传及新闻等工作;
三、负责政务信息编报、重要报告和综合性文件的起草,编印国有企业改革简报;
四、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考核、出境审查、离退休人员服务等日常管理工作;
五、负责机关的工会、青年、妇女工作;
六、负责本办信访工作及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回复工作,并指导所监管企业的信访工作及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回复工作。
资产监管部工作职责
一、负责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股权的出资人职责。
二、完善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考核办法,综合考核所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提出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和员工的薪酬和激励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统计、运行情况分析和预测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
四、编制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指导所监管企业加强资产经营预算和财务管理;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价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审核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
五、监督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及产权转让收益。
发展改革部工作职责
(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研究提出市属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牵头拟订市属国有资产中长期发展战略和实施计划;指导和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督促落实;
二、联系所监管企业自主创新、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工作;
三、审核市属国有企业的重大投资、融资计划,协调利用外资民资对企业的改组改造和招商引资工作;
四、指导所监管企业资本运营工作;审核所监管国有独资公司章程和新发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五、研究拟订所监管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资产重组方案并指导落实;
六、研究提出所监管企业深化改革的方案和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富余人员分流等工作,协调解决企业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和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有关信访工作;协调解决企业改革遗留问题;
七、协调指导市属集体企业及其他公有企业改革工作;
八、联系和指导所监管企业董事会建设,负责所监管企业董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九、对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或派出董事的报告事项提出意见。负责全市国有和集体企业改革方案的制订、审核和具体实施工作。
审计监督部工作职责
一、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稽查、监察、审计、评估工作;
二、稽核所监管企业有关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三、组织实施对所监管企业财务收支、重大投融资、经营效益及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任期经济责任等审计稽查工作;
四、指导、监督所监管企业内部审计工作;
五、协调处理公有资产有关法律问题和法律事务;稽核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报告;
六、对国有资本经营及企业财务预算、决算和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考核进行审计;
七、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
八、配合查处涉及损害、侵害国有资产权益的行为和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
九、监督、规范市属国有产权交易。
行政事业资产管理部工作职责
一、负责管理由市政府(财政)收回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富余办公用房、富余职工住房、招待所(培训中心)、闲置土地及其他经营性资产;
二、负责管理接收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包括用于抵押贷款的资产);
三、负责管理以物抵债回收的政府(财政)债权资产;
四、负责接受政府或财政的委托,对管理的资产进行处置;
五、负责办理市政府和财政部门交办其他涉及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工作任务、有关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