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785007078206Q/2021-00128
江门恩平市卫生健康局
2021-05-13
2021年5月11日-5月12日行政处罚事项双公示梳理表
2021-05-13

2021年5月11日-5月12日行政处罚事项双公示梳理表

发布日期:2021-05-13  浏览次数:-

表2  行政处罚事项梳理表

事项或违法行为名称

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消毒案

对应权责清单中的序号

55-311

可公示[√];不可公示[ ]。如不可公示,请说明理由和依据:

应公示的信息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恩平市君堂镇亿豪沐足店

行政相对人身份代码

92440785MA4Y0GQ20B

案件名称

恩平市君堂镇亿豪沐足店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消毒案

决定文书编号

2021-16

处罚事由

恩平市君堂镇亿豪沐足店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消毒

处罚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处罚结果

警告

处罚时间

2021年5月11日

处罚机关

恩平市卫生健康局

如有其他可公示的信息项,请补充

填表说明:1.请对照本单位权责清单中的行政处罚事项进行梳理,每个违法行为或事项形成一张表,其中违法行为执法依据相近且能整合成同一事项信息的,可合并成一张表。

2.相关信息项表述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无法填写的,可在信息项右侧栏中备注。


表2  行政处罚事项梳理表

事项或违法行为名称

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消毒案

对应权责清单中的序号

55-311

可公示[√];不可公示[ ]。如不可公示,请说明理由和依据:

应公示的信息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恩平市君堂镇智美理发店

行政相对人身份代码

 440785600155614

案件名称

恩平市君堂镇智美理发店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消毒案

决定文书编号

2021-17

处罚事由

恩平市君堂镇智美理发店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消毒

处罚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处罚结果

警告

处罚时间

2021年5月11日

处罚机关

恩平市卫生健康局

如有其他可公示的信息项,请补充

填表说明:1.请对照本单位权责清单中的行政处罚事项进行梳理,每个违法行为或事项形成一张表,其中违法行为执法依据相近且能整合成同一事项信息的,可合并成一张表。

2.相关信息项表述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无法填写的,可在信息项右侧栏中备注。


表2  行政处罚事项梳理表

事项或违法行为名称

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消毒案

对应权责清单中的序号

55-311

可公示[√];不可公示[ ]。如不可公示,请说明理由和依据:

应公示的信息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恩平市一剪钟情理发店

行政相对人身份代码

440785600230851

案件名称

恩平市一剪钟情理发店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消毒案

决定文书编号

2021-18

处罚事由

恩平市一剪钟情理发店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消毒

处罚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处罚结果

警告

处罚时间

2021年5月12日

处罚机关

恩平市卫生健康局

如有其他可公示的信息项,请补充

填表说明:1.请对照本单位权责清单中的行政处罚事项进行梳理,每个违法行为或事项形成一张表,其中违法行为执法依据相近且能整合成同一事项信息的,可合并成一张表。

2.相关信息项表述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无法填写的,可在信息项右侧栏中备注。


表2  行政处罚事项梳理表

事项或违法行为名称

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消毒案

对应权责清单中的序号

55-311

可公示[√];不可公示[ ]。如不可公示,请说明理由和依据:

应公示的信息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恩平市臻美美容中心

行政相对人身份代码

92440785MA54QF1P3D

案件名称

恩平市臻美美容中心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消毒案

决定文书编号

2021-19

处罚事由

恩平市臻美美容中心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消毒

处罚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处罚结果

警告

处罚时间

2021年5月12日

处罚机关

恩平市卫生健康局

如有其他可公示的信息项,请补充

填表说明:1.请对照本单位权责清单中的行政处罚事项进行梳理,每个违法行为或事项形成一张表,其中违法行为执法依据相近且能整合成同一事项信息的,可合并成一张表。

2.相关信息项表述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无法填写的,可在信息项右侧栏中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