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三)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我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6〕22号);
(四)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
(五)恩平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一)责任主体:恩平市水利局。
(二)公开时限: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恩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本机关在恩平市水利局办公楼一楼设有公告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四)监督渠道:通过恩平市水利局网站互动、电话监督。
网站互动地址:http://www.enping.gov.cn/gzjg/epsslj/index.html
监督电话:0750-7722611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