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诉举报的回复(郭春杰投诉淘宝平台内店铺“忘佳五金1”)》送达公告
我局收到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郭春杰投诉淘宝平台内商家“忘佳五金1”在销售商品过程中涉嫌存在违法行为的案件线索移送函。目前该线索已核查完毕。
2025年1月6日15时25分,我局执法人员拨打函件中提供的电话联系郭春杰,郭春杰本人接听了电话,但不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地址、个人电子邮箱等信息。因我局无法直接、邮寄送达《关于投诉举报的回复(郭春杰投诉淘宝平台内店铺“忘佳五金1”)》,现进行公告送达。举报人如对上述回复有异议,可在张贴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恩平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可以通过“江门司法”微信公众号在线提交行政复议申请(操作步骤:关注“江门司法”微信公众号后,点击公众号底部服务栏“智慧司法”,在“法律服务”模块选择“行政复议”填写申请),也可在本答复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投诉举报的回复(郭春杰投诉淘宝平台内店铺“忘佳五金1”).pdf
恩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