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小洁贸易有限公司: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涉嫌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你于2020年12月25日成立并经本局核发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研发、销 售:洗涤剂、除油剂、除蜡剂、除油粉、脱脂剂、洗洁精、洗涤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劳保用品、日用百货、五金、环保设备、卫生巾、卫生护垫、尿裤、尿片、普通防护口罩、生活用纸、纸浆、纸制品、广告招牌、灯箱、灯饰;广告设计、制作、安装、代理、发布。的经营活动。你开业后自2023年4月20日起至我局立案调查当日止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也未向我局申请办理歇业备案或注销登记。2023年12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通过登记的企业住所进行现场检查,并通过联系电话均无法联系你。
你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拟吊销你的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
你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黎东武、宋国新 联系电话:0750-7387783
联系地址:恩平市圣堂镇圣平路76号
恩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