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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恩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2440785456191060Y/2023-00103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恩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08-07
名称: 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知识大盘点
文号: 恩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023)第79期 发布日期: 2023-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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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知识大盘点

发布日期:2023-08-09  浏览次数:-

       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对于解决年龄偏大的继续缴费人员的问题有着重要的社会意义,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保障了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近日,恩平市社保局业务经办人员接到许多临近退休的参保人来电咨询养老保险缴费年限问题,下面,小编就申请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及相关事宜一一为您解答。

       问题一:申请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需满足的条件和情形

       广东省户籍、且符合政策继续延缴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以申请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

       1、男性年满65周岁、女性年满60周岁;

       2、1998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并且按月继续缴费累计满1年及以上;

       3、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首次参保时间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即2011年7月1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另外,对于确定广东省为养老保险待遇地的非本省户籍参保人(即在退休年龄前已在广东省累计缴费满10年或者以上),符合第3点条件时,也可以申请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

       问题二: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标准是多少?

       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的月缴费工资基数依照《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16〕4号)规定,在申请时所在地级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范围内,由参保人自行申报,并按年递增5%,一次性趸缴的养老保险费,按缴费基数(含年递增5%部分)的8%计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计入统筹基金。一次性趸缴期间的缴费指数,统一按本人申报趸缴的月缴费基数除以缴费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问题三:办理手续和流程及注意事项有哪些?

       1、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在工商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场所所在地参保缴费的,可凭工商营业执照以及身份证或户口簿办理继续缴费。
       2、根据粤府〔2006〕96号文件规定,本省户籍的参保人如在本省非本人户籍所在地参保,且在最后参保地连续缴费满五年以上的,可在最后参保地继续缴费。

       3、确定广东省为养老保险待遇地的非本省户籍参保人,在最后参保地按规定继续缴费,符合条件时再向最后缴费地申请一次性趸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