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保局积极做好工伤待遇审核发放工作
近日,有不少实习生来到市社保局咨询工伤保险政策内容,还有部分企业想知道如何降低实习生、退休返聘人员等非劳动关系特定人员的用工风险等等。其实,在2021年4月1日起,广东省正式实施《关于单位从业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试行)》,进一步解决灵活就业人员可能出现的职业伤害问题,更好地化解各类单位工伤风险和维护劳动者工伤权益。下面,等小编围绕6大问题逐一为您解答。
问题一:参保对象主要包括哪些人员?
1、单位从业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包括已享受和未享受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2、已享受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津贴或病残津贴人员;
3、实习学生(包括签订三方实习协议或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实习学生和从业单位使用的勤工助学学生);
4、单位见习人员;
5、在家政服务机构从业的家政服务人员等;
6、村(社区)两委人员;
7、提供网约车、外卖、快递劳务等新业态从业人员;
8、依法组建的志愿服务组织招募从事特定公益活动(应急救援、公共卫生防控、大型活动等)的志愿者等。
问题二:从业单位为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是自愿选择还是强制要求?
从业单位可按“自愿参保”原则选择为未建立劳动关系的上述从业人员单项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
问题三:从业单位为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缴费规定是怎样的?
从业单位为从业人员办理单项参加工伤保险,其缴费费率按照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规定执行,即直接适用该单位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标准。从业人员的缴费工资基数在上年度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范围内,可根据其月劳动报酬或补助补贴收入等情况申报(劳动关系人员依法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申报)。
问题四:参加单项工伤保险,特定从业者可享受哪些待遇?
特定从业人员单项参加工伤保险后,与劳动关系人员一样享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待遇权利,包括工伤医疗待遇,符合规定的工伤医疗费用100%报销、住院伙食补助50元/天,安装辅助器具、一至四级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如发生因工死亡的,享受一次工亡补助金及丧葬费,另外还有按月发放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为缴费工资的30%比例,合计不超过100%)。
问题五:特定从业者可以到市外就诊吗?
如需在参保地以外的医疗机构就医,应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由所在的工伤保险医疗、康复服务协议机构提出,并填写《广东省工伤保险参保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报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后转诊转院,参保工伤职工应当自批准之日起 60日内完成转诊转院手续(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问题六:特定从业者自工伤发生之日超过30日提出工伤认定,还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参保单位未按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依法向工伤职工支付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之后的工伤保险待遇,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之日前(不含当日)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转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不予审核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