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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恩平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85007078310W/2025-00159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恩平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5-07-04
名称: 关于再次征求《恩平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5-2030年)(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文号: 不编号 发布日期: 2025-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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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次征求《恩平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5-2030年)(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04  浏览次数:-

为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相协调,需要对镇海湾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进行优化,明确各类区域的范围及管控措施,我局对原《恩平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海域部分进行修编,已于202558日在政府部门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多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经综合各方意见后,现就《恩平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5-2030年)(征求意见稿)》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相关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我局,提交意见和建议的同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574-202582

二、意见反馈途径

(一)电子邮箱:epsnyncj@jiangmen.gov.cn

(二)通信地址:恩平市恩城街道根塘街4号恩平市农业农村局畜牧与渔业管理股。

(三)联系电话:0750-7175060


附件:1.《恩平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5-2030年)(征求意见稿)》

2.《恩平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5-2030年)(征求意见稿)》附图

3.《恩平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5-2030年)(征求意见稿)》修编说明

4.《恩平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5-2030年)(征求意见稿)》反映意见表




恩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574日           




  文本解读:《恩平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5-2030 年)》

  一、修编背景

  恩平市地处广东省珠三角西南部,濒临南海,毗邻港澳,镇海湾海域拥有21公里海岸线、7.6平方公里海域面积,滩涂广阔且海洋生物资源丰富(以贝类最为突出),是大湾区重要的水产养殖区域。2018年《恩平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 年)》实施以来,有效协调了渔业与沿海开发、城镇化的关系,推动水产养殖成为农业和海洋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国家自然资源管控政策重大调整(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生态保护红线体系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实施“三线一单”分区管控,对渔业发展提出新要求;同时,原规划部分内容与水域滩涂开发利用现状不协调(尤其海域部分),且农业农村部要求对不符合编制要求的规划进行修订。结合恩平市“十五五”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需求,在科学评价水域滩涂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力基础上,修编形成《恩平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5-2030年)》,本次修编重点针对海域范围,陆域功能区仍以上一轮规划为准。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结合水域滩涂承载力和现代化渔业发展趋势,科学合理布局养殖生产,明确开发路径。

  (二)生态优先,底线约束: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将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划为禁养或限养区,设定发展红线。

  (三)合理布局,转调结合:优化近海养殖空间,稳定池塘养殖,发展生态健康养殖和设施养殖,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四)总体协调,横向衔接:与国土、航道、环保等规划衔接,避免矛盾,保障行洪、水利设施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主要内容

  (一)目标任务

  1.规划目标

  (1)确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区范围,科学划分功能区;

  (2)保障集中连片养殖池塘、传统养殖区等核心养殖空间;

  (3)调整养殖布局,推广生态健康模式,控制规模与密度,保护生态环境。

  2.重点任务

  评价水域滩涂承载力,划定功能区并明确管控措施,保护生态环境与渔民权益,为水产养殖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依据。

  (二)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

  全市规划水域滩涂总面积16253公顷,划分为三大功能区,具体如下:

功能区

总面积(公顷)

占比

陆域面积(公顷

海域面积(公顷

核心范围

禁养区

2077

12.78%

1678

399

生态保护红线核心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河道行洪区、现状及规划建设用海等。

限养区

5939

36.54%

5774

165

生态保护红线一般控制区、饮用水水源二级及准保护区、城镇拓展区等。

养殖区

8237

50.68%

8033

204

坑塘、滩涂、水库(非禁限区域)、渔业用海、传统养殖用海等。

  (三)与上一轮规划的调整对比

  本轮规划陆域功能区维持不变,海域部分调整显著:

  1.禁养区:减少18公顷(从417公顷调整至399公顷),主要退出生态保护红线一般控制区的养殖空间;

  2.限养区:减少186公顷(从351公顷调整至165公顷),将部分区域调整为养殖区;

  3.养殖区:新增204公顷(从上一轮0公顷调整至204公顷),纳入合法渔业用海和传统围垦坑塘。

  调整后,禁养区内现状养殖图斑减少了69公顷,即减少了81%(从85公顷调整至16公顷),限养区内减少了125公顷,即减少了71%(从177公顷调整至52公顷),约194公顷现状养殖图斑纳入养殖区。

  (四)各功能区管理措施

  1.禁养区

  设立“禁养宣传告示牌”,现有养殖限期搬迁或关停,依法补偿;禁止新建养殖设施,注销已发养殖证,加强巡查与执法;允许适度人工增殖净水生物,改善生态环境。

  2.限养区

  控制养殖规模与密度(如水库网箱养殖面积不超过水体面积的1%或0.25%);规划建设用海在开发前可保留养殖功能,到期后依规退出;养殖尾水需达标排放,推广生态健康模式,整改不达标项目。

  3.养殖区

  规范养殖证发放,查处无证养殖,保护优质养殖空间;推广 “四大家鱼”及名优品种养殖,推进池塘升级改造与尾水治理;发展立体养殖、智慧养殖,延伸产业链(如预制菜、休闲渔业)。

  四、产业配套体系

  (一)生态保护体系

  整治网箱养殖污染,推进尾水达标排放;推行健康养殖制度,修复水域生态(如投放滤食性鱼类以渔净水)。

  (二)质量安全体系

  建立水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完善市、镇、村三级质检体系;建立环境质量预警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三)科技支撑体系

  推广数字渔业、智慧渔业,推动物联网与养殖融合;加强种苗繁育、疫病防控等技术研发与应用。

  (四)产业链延伸体系

  发展水产品精深加工、预制菜产业,建设冷链物流体系;融合养殖与旅游、休闲垂钓等,打造渔业特色村镇。

  (五)执法管理体系

  强化养殖证动态管理,建立执法责任制;加强水域滩涂保护与利用的动态监管,规范开发秩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部门协调机制,明确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职责,依法推进规划实施。

  (二)强化监督检查:完善养殖证制度与质量追溯体系,加强执法,查处非法养殖与污染行为。

  (三)完善生态保护:推进养殖尾水治理,修复水域生态,推广健康养殖模式。

  (四)加大支持力度:培育龙头企业,鼓励“公司+农户” 模式;加强科技投入与人才培养,提升产业竞争力。

  (五)动态调整机制:定期评估规划实施情况,因生态安全或重大项目需修改时,按程序报批调整。  



附件:

1.附件1《恩平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5-2030年)(征求意见稿)》.docx

2.附件2《恩平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5-2030年)(征求意见稿)》附图.pdf

3.附件3 《恩平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5-2030年)(征求意见稿)》修编说明.doc

4.附件4 《恩平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5-2030年)(征求意见稿)》反映意见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