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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恩平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85007078310W/2022-00216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恩平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2-08-11
名称: 关于遴选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补贴项目的通知
文号: 不编号 发布日期: 2022-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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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补贴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11  浏览次数:-

  根据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现对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补贴项目企业进行公开遴选,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支持对象和用途

  依托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冷藏保鲜设施主要用于种植业类农产品冷藏。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需已实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

   二、建设重点

  (一)建设内容

  1.通风贮藏库。充分利用自然资源,因地制宜建设地下、半地下贮藏窖或地上通风贮藏库,采用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相结合的方式保持适宜贮藏温度。

  2.机械冷库。采用土建式或组装式建筑结构,配备机械制冷设备,新建保温隔热性能良好、低温环境适宜的冷库和果蔬速冻库;也可对闲置的房屋、厂房、窑洞等进行保温隔热改造,安装制冷设备,改建为机械冷库。

  3.气调贮藏库。建设气密性较高、可调节气体浓度和组分的气调贮藏库,配备有关专用气调设备,对商品附加值较高的产品进行气调贮藏。

  4.预冷及配套设施设备。根据产品特性、市场发展和储运加工的实际需要,规模较大的设施,可配套建设强制通风预冷、差压预冷或真空预冷等预冷库或预冷设施,配备必要的称量、清洗、分级、检测、信息采集等设备以及新建贮藏设施专用的供配电设备。

  (二)补助标准。根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有关要求,单个主体按照不超过建设设施总造价的30%进行补贴。对农民合作社获得的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资产要量化到全体成员并记载在成员账户中;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资产要量化为集体成员持有的股份。

  三、组织实施

  按照自主申报、自主建设、定额补助、先建后补的程序,支持建设主体新建或改扩建设施。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到补助发放全过程线上管理,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一)组织立项申报。坚持建设主体自愿申报,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对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申报单位请提交申报资料(申报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明材料等)到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市场信息化股。

  (二)自主开展建设。建设主体自主选择具有专业资质和良好信誉的施工单位开展建设、采购符合标准的设施设备。建设主体对建设和采购的设施设备拥有所有权,同时承担安全建设运营的主要责任。

  (三)及时申请验收。建设主体提出验收申请后,我局会同财政部门,对设施建设的规范性、申报内容的一致性、技术方案的符合性等开展核检。

  (四)兑付补助资金。验收通过后,我局会同财政部门发放补助资金,并公示补助发放情况。

  附件:1、恩平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补贴项目申报书

  2、项目申报佐证材料清单

  3、2022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信息系统操作手册

  恩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11日

  (联系人:冯家兴,联系电话:7177206)



  附件:2022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信息系统操作手册-主体申报版V3.2.pdf

             恩平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补贴项目申报书.doc

             项目申报佐证材料清单(2)(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