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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江门恩平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785007078142T/2025-00017 分类:
发布机构: 江门恩平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5-02-12
名称: 【提醒】即日起对全市国省道开展全天候移动测速执法 !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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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即日起对全市国省道开展全天候移动测速执法 !

发布日期:2025-02-12  浏览次数:-

       为有效管控辖区道路行车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恩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辖区内国道、省道实施流动测速,震慑各类机动车超速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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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路段全覆盖

       所有国道、省道恩平段均纳入移动测速范围,重点针对事故多发路段及夜间超速行为,执法不留死角。

限速标准要牢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超速后果很严重

       超速行驶的处罚主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进行,具体扣分标准如下:

1、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记12分。

2、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记9分。

3、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记6分。

4、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记6分。

5、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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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行车更需谨慎

        部分驾驶人误以为“深夜无查车”,实则夜间流动测速已常态化 !恩平公安交警通过科技设备精准抓拍,让超速违法无处遁形,只为减少事故,护您平安归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