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7850070779838/2020-00073
江门恩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08-10
恩平市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能
2020-08-10

恩平市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能

发布日期:2020-08-10  浏览次数:-

  恩平市发展和改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发展改革、能源、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省委、江门市委、恩平市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能源、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化改革开放,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全市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全市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发展改革、能源、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规范性文件。提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结构优化、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以及相关政策。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报告。负责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的评估督导工作。

  (二)统筹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政策建议。研究分析全市国民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价格调控措施,组织制定少数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参与拟订恩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财政、金融和土地政策。

  (三)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市场经济制度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四)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协调恩平市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相关工作。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

  (五)负责全市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政府年度投资计划。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负责市重点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编制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

  (六)组织拟订并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区域发展重大问题。负责规划和统筹协调各类重大区域发展平台。推进落实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市新型城镇化规划。承担对口支援(合作)相关工作。

  (七)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完善社会保障等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八)负责重大基础设施的综合协调。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拟订能源发展战略、重大规划、重大产业政策、重大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能源结构调整,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重大示范工程建设。统筹协调综合交通发展有关重大问题。

  (九)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实施重大产业工程。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分析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牵头拟订并协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十)配合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数字经济发展重大政策和项目,协调解决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重大问题。

  (十一)负责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发展和运行调节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相关信息。推进能源市场建设,维护能源市场秩序。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装备产业发展,组织协调能源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建议。

  (十二)负责全社会节能工作,拟订节能专项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节能监察,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推进能源清洁高效利用。

  (十三)指导监督全市能源安全保障工作,参与能源应急保障工作。负责主管石油天然气管道(城镇燃气管道和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除外)保护工作。指导监督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管理工作。配合开展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和电力运行安全监管。负责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负责全市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十四)推进实施全市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协调组织实施。

  (十五)承担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地方粮食(含食用植物油,下同)储备发展规划和品种建议。负责全市储备粮和储备物资的行政管理,指导全市地方储备粮和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十六)统筹推进落实粮食安全政府责任制和相关考核工作。承担军粮供应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市政策性粮食和物资收储数量、质量和卫生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粮食流通设施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负责管理与其相关财政投资项目。指导监督全市粮食行业和物资储备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

  (十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推进全市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参与军民融合有关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和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