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民反映的问题,经核查,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一手房转移登记需要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契税完税证明 4.《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的需提交) 5.不动产登记证明(已办理预告登记的需提交) 6.现申请登记商品房的面积、金额等与原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不一致的,需提供补充协议(若是在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备注已经说明的免提交) 7.委托书(若需) 8.房产分户图、宗地图(若需) 若该房屋设有抵押权登记,需按揭银行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不动产登记证明(已办理预告抵押登记的需提交) 3.主债权合同和抵押合同(无办理预告抵押登记的需提交) 4.委托书(若需) 二、办理时长为自收件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要求,申请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本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交申请材料并接受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的询问。若申请人无法到场申请的,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不动产登记,需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未经公证的,申请人应当在申请登记时,与代理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签订授权委托书。 如该市民有其他咨询问题,可联系我局不动产登记窗口,地址:恩平市冯如广场东侧恩平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二楼),电话:0750-7826178 。 感谢该市民对我们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