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全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
市法院院长李敬华在立案大厅值班
市法院工作人员为当事人办理立案登记
5月1日起全国法院系统全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市法院积极采取措施,确保立案登记改革顺利实施,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从制度上、源头上、根本上解决“立案难”问题。5月4日,立案登记制实施后的首个工作日共立案10宗,其中8宗民事案件、2宗强制执行案件,符合登记立案条件的平均20分钟完成立案手续,接待群众咨询15次,立案秩序良好。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市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实际,研究应对工作措施。召开司法改革工作动员大会,及时传达立案登记制改革有关精神及要求,切实提高全体干警对立案登记制改革的认识,克服畏难情绪,把全体干警思想统一到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和最高法关于立案登记制改革的精神上来。
二是组织学习培训,把握精神实质。为顺利推行立案登记制,积极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业务培训,认真学习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以及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要求干警全面认识推行立案登记制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立案登记制面临的变化和挑战,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新要求,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同时,提升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行为的防范意识。
三是精心组织实施,平稳有序过渡。5月4日是立案登记制实施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确保立案秩序平稳有序,有效防范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市法院认真落实上级法院要求,研究落实应急预案。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敬华带领主管副院长、分管行政审判副院长、立案庭庭长、行政庭庭长等到立案大厅值班,接受群众咨询,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立案庭全员到岗,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对提交的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的,及时释明,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对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无法判定的,先行立案。加强法警值班、安检工作,强化立案庭与法警大队的协调配合,维护立案登记秩序。改革首日实现窗口人员到位、立案服务到位、立案秩序稳定。
四是落实便民举措,提高服务效率。落实“一站式”诉讼服务模式各项要求,为当事人提供从立案咨询到判后答疑全方位诉讼服务,积极引导当事人依法进行立案登记。加大巡回立案、上门立案等便民力度,为当事人提供便捷立案方式。司法技术人员强化技术保障,确保网上咨询、网上预约立案、网上信访等诉讼服务平台正常运转,拓展诉讼服务渠道。强化司法公开,通过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自有媒体加大对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宣传,积极引导群众正确认识立案登记制改革。
五是加强立案监督,确保司法廉洁。畅通监督渠道,通过网上投诉、来信来访、投诉电话等形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纪检监察部门派出工作人员现场监督立案诉讼服务工作,对当事人的反映、投诉及时处理并予以回应、反馈。如发现无故拒收诉状、拖延立案、干扰依法立案等违法违纪现象,对有关责任人员和分管领导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