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平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3年1月23日在恩平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恩平市人民法院院长 李敬华
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2年,我院在市委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抓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为维护我市的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发展,保障人民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2012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984件,结案1905件,结案率96.02%,调整诉讼标的3.19亿元。
(一)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力做好刑事审判工作。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29件501人,审结317件,结案率为96.35%,判处各类犯罪分子475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49人,重判率为10.72%。一是始终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审结爆炸、抢劫、聚众斗殴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64件110人。审结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57件85人。审结毒品犯罪案件51件66人。二是依法适用从轻、减轻等法定量刑情节,共判处非监禁刑145人,非监禁刑适用率为30.01%。审结未成人犯罪案件32件67人,判处非监禁刑18件34人,未成年人非监禁刑适用率为50.75%。三是深入开展“三打两建”专项行动,全年共召开四次集中公开宣判会,判处“三打”案件79件,判处罪犯132人,依法审结了樊某明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敖某坚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麦克风音响器材等制假售假案件3件7人,审结了梁某潮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2件3人。四是认真执行《刑法修正案(八)》,依法对犯罪分子适用并发出禁止令5件15人。审结我市因醉驾入刑的首宗刑事案件。五是突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工作,共审结此类案件33件,结案率89.1%,其中调解、撤诉结案14件,调撤率42.4%,涉案金额241万元,兑付金额38万多元。
(二)以定纷止争促和谐为目标,不断增强民商事审判的服务功能。全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091件,审结1038件,结案率为95.14%,涉案标的2.23亿元。加强民商事案件的调解工作,共调解、撤诉案件473件,调撤率45.5%。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妥善审理离婚、抚养、赡养、继承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291件。审结房屋买卖、物业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等涉民生案件405件。审结农村土地承包、林权纠纷等涉“三农”案件25件。妥善调整商事纠纷,引导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全年共审结金融、保险、借款等合同纠纷案件365件,涉案标的1.33亿元。定期深入园区企业,及时发现问题,妥善处理纠纷,全年共审结企业资金断裂等引发的拖欠工人工资等劳资纠纷案件81件,促进小型企业发展,推动园区建设。
(三)积极稳妥处理行政案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年共受理各类涉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行政处罚等行政案件16件,审结16件,结案率100%。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依法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政行为;支持行政机关依法整治违反治安管理、环境污染等违法行为。全年共判决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案件5件,判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案件1件。充分发挥当事人和行政机关之间矛盾“缓冲阀”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突出做好群体诉讼稳控工作,成功调处了一批劳动者诉人社局要求解决购买社保等历史遗留问题。此外,主动加强与市国土资源部门、市城乡建设和房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就审判中发现的具体行政行为存在问题提出司法建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四)大力攻克“执行难”,最大限度保障权利人利益的实现。始终从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出发,加大执行力度,全力应对“执行难”问题,全年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445件,执结432件,实际执行率为94.61%,执行标的8345万元,执行标的到位率79.90%。深入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灵活运用查封、冻结、限制出境、司法拘留等措施,一年共采取查封、冻结等措施1200次,限制出境、司法拘留5人。深入推进执行联动机制建设,主动加强与工商、房产、国土、银行、媒体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化解“执行难”的合力。清理涉党政机关案件14件,涉案金额2285万元。认真推行执行公开,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见证执行等活动,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全年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见证执行15人次,参与开展评估拍卖摇珠14 期31件。深入推进主动执行和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全年共采用主动执行程序执结案件272件,主动执行率为66.66%。
二、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年来,我院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找准结合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努力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司法服务,努力为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提供司法保障。
(一)发挥司法能动作用,服务经济转型发展。主动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我市经济转型跨越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打击功能,重点打击严重暴力、有组织犯罪以及多发性侵财犯罪,着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发挥民商审判引导功能,着重抓好买卖、借贷、担保等各类民商事案件的审理工作,促进社会诚信和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正确处理一些中小企业因资金链断裂引发的劳动争议、合同违约等案件,切实保障困难企业的正常运转,保护职工的权益生计。充分发挥执行工作保障功能,妥善处理了蓝德堡系列案件和旧平石镇政府拆迁,着力保证园区建设和“三旧改造”顺利推进。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主动深入园区、重点企业、项目等开展调研,通过加强司法研判,开展风险评估、加大办案力度等方式,积极主动服务我市“恒大泉都”等重大项目建设、三旧改造项目和园区转型升级。
(二)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着力化解社会矛盾。重点抓好大案要案审判工作,推动平安恩平、法治恩平建设,依法审理了谢某长、康某松、李某聚众斗殴、君堂镇杨屋村芝灵第三、四经济合作社诉杨大明等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等一批社会影响较大案件。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全年人民陪审员参与合议庭审理案件378件,陪审率达87.27%。加大简易程序适用率,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全年共有906件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结,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67.75%。牢固树立和谐司法理念,进一步深化诉前联调工作机制建设,推动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形成化解社会矛盾合力。全年共通过诉前联调结案69件。积极参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大力推动建立执行信息共享,与银行、公安、房产等单位加强联动,形成破解执行难的合力。加大司法建议工作力度,主动就审判执行中发现的社会管理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全年共发出行政、劳动争议等相关司法建议书11份,收到反馈9份,反馈率81.8%。积极推行判后答疑、社区司法服务等便民措施,如组织干警参与“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咨询活动”普法活动,向群众免费发放《诉前联调和司法确认告知书》等普法宣传材料。强化涉诉信访工作,全年接待群众来访29次30人,处理群众来信24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化解了一批信访、敏感案件,完满完成“百日防护期”工作任务。
(四)增强服务意识,完善便民利民措施。注重加强立案信访文明窗口建设,积极推行立案公开,通过发放诉讼指南、建立导诉制度等措施,为群众提供诉讼引导、资料收转、快速立案、信访接待、判后答疑等“一站式”服务。突出便民利民,对于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主动采取上门收案、上门进行诉讼保全审查等措施。依法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全年共缓、减、免诉讼费20万元;建立刑事被害人、特困申请执行人的救助制度,全年共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43人次,发放救助资金6.9万元。
三、推进科学化、规范化建设,审判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2012年,我院紧紧围绕省法院改革创新、领潮争先、科学发展的整体工作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当好科学发展排头兵”活动,不断强化审判管理工作,以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推动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有序发展。
(一)深入开展当好科学发展排头兵活动。严格按照“当好排头兵综合监控指标体系”工作方案要求,层层推进。一是定期进行排头兵数据分析,做好统筹、及时调整对策。二是加强数据监控,并做好分析预判,确保均衡结案。三是健全绩效考核机制。结合当好排头兵活动,制定了部门量化考核指标,并将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评优评先挂钩。每月对各部门排头兵开展情况、审判人员办案质效情况进行通报,在全院营造你追我赶,争先创优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大力推动审判管理精细化发展。通过健全机构,设立审管办,实现了审判工作的归口管理。加大对全省法院综合业务系统的应用,逐步建立司法业务、司法人事、司法政务管理三位一体的自动化管理系统,有效实现了网上办案、办公。不断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实现了从立案、开庭、送达、报结等环节的全程监控,加强对审判程序监控和节点管理,实现了对案件质量管理的有效监督。严格执行审限管理,通过加强对临审限案件的预警、审批,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实行审判质效层层负责制,严把案件审核、签发关。定期对审判执行工作态势研判和通报,每季度出一期司法统计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审判质效的问题。
(三)加大对案件质量评查力度。严格执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认真做好案件质量的评查:一是做好发改案件的质量评查。全年共评查发改案件24件;二是做好案件的常规评查。全年共评查案件151件;三是认真开展两评查活动。共对我院民事、刑事、行政、执行等部门的17个庭审和52份裁判文书进行了逐一评查,并评选出优秀庭审和优秀裁判文书,同时,对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文书制作格式、用语不规范、文书签发校对不严谨等问题进行通报,有效促进整改。此外,我院还结合司法公开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优秀庭审观摩活动,主动加大对典型个案的正面宣传力度。
四、强化队伍建设,巩固司法廉洁防控机制
我院针对队伍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刻反省,认真剖析原因,完善制度管理,堵塞存在漏洞,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强化司法能力建设,提高审判执行水平,增强干警综合素质。深化反腐倡廉工作,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强化反腐倡廉思想教育。
(一)建章立制,提升管理水平。研究制定了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法院内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强化执行规范管理,实现执行工作全面纳入规范化轨道,建立了执行信访源头治理长效机制,实现了执行信访形势的根本好转。成立恩平法院系统党建工作指导小组,进一步深化院领导挂点指导部门党建工作;实施基层党建创建“书记项目”工作方案,以党建促廉洁,以廉洁促审判;扎实推进学习型法院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积极搭建我院党务公开平台,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注重能力培养,强化素质提升。积极组织法官参加上级法院或有关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全年共培训246人次,其中外出培训19人次。组织干警加强对《刑法修正案(八)》和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新法律的学习,定期参加各类法律法规考试,不断提高干警的法律水平。通过加强与中院各部门之间的业务交流以及机关与法庭的对口业务指导,提高干警解决疑难问题的能力。通过“两评查”活动,充分发挥优秀庭审和优秀裁判文书的示范引领作用,增强法官驾驭庭审能力和执法办案水平。认真开展岗位大练兵,定期组织书记员、法警等的考核和培训,促进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
(三)狠抓风险防控,深化廉政建设。深刻反思近年来队伍廉政建设方面出现的问题,排查和分析审判执行中可能诱发腐败的各类风险点,建立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三道防线”,预防腐败现象再次发生。制定《岗位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实施办法》,加强对审判、执行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防控力度,从源头上堵塞腐败漏洞。设立廉政账户、廉政档案,落实纪检组长列席审委会制度。通过组织学习“五个严禁”、《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规定,组织听取“感动在身边”先进事迹报告会,组织观看明查暗访教育片和廉政警示教育专题片以及到阳江监狱听职务犯罪人员现身说法等活动,促使干警进一步坚定公正司法的价值追求,不断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心理防线。
五、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夯实人民法院工作根基
(一)信息化建设有新进展。在硬件建设上,以信息化建设为载体,在建立科技法庭基础上,庭审逐步实现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证据的“三同步”;进一步加强物质装备建设,投入120多万元对办公电脑、复印机等器材设备进行更新,对法院网站进行改版升级,提高司法工作的科技含量。在软件建设上,积极投入使用电子签章系统和电子档案系统,以科学的方法提高法院管理效能。全年共在网上审批、流转了案件1441件,系统录入档案2663件,我院电子签章使用情况在全省190多个法院中排名第12,获得上级法院的肯定。
(二)新审判综合大楼建设顺利推进。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法院的关心支持下,我院新审判综合楼第一期基建工程、审判楼土建工程和外墙装饰顺利完成。经多方协调争取,综合楼新增加建两层的立项工程已批准,目前,各项招投标工作正有序进行。2012年年初,我院恩城法庭恢复办公,我院现有基层法庭增加为三个,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在审判执行、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基层基础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和进步,这是市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向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级党委、人大、政府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有了新期待、新要求。我们在司法理念、司法能力、司法保障等方面还存在许多不适应的地方。审判管理机制有待完善,基层基础和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部分干警大局意识不强,群众工作能力不足,个别案件还存在质量效率不高,裁判不公现象;特别是个别干警党性意识不强,涉嫌违法违纪被查处,给法院公正司法形象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面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吸取教训并结合省法院对我院进行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反馈的意见,切实采取有效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推进我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
2013年工作设想
2013年和今后一段时期,我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狠抓执法办案,强化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为此,我院将围绕“五个深化”开展工作,切实做到“五个提高”:
一是深化能动司法,进一步提高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的水平。依法审理民间借贷、房屋买卖等案件,着力保障市场经济平稳运行。依法稳妥审理企业改制等案件,着力服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依法妥善审理医疗、婚姻家庭等民事案件。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支持企业健康发展。
二是深化社会管理,进一步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水平。依法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落实涉诉矛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依法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加大社会管理创新力度,积极探索便民利民新举措,加强司法建议工作,为社会管理建言献策。
三是深化文化建设,进一步提高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的水平。着力加强司法公信建设,做到以司法公正促公信,以司法便民促公信,以司法公开促公信,以监督制约促公信。加强法院文化阵地建设,着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和法院文化。
四是深化“两项活动”,进一步提高法院队伍素质整体水平。深入推进队伍建设“两项活动”,巩固完善“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注重提高法官做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和严格执法的能力。建立廉政教育长效机制,完善风险防控、责任追究等制度,落实“四个一律”要求和“五个严禁”规定,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五是深化基础建设,进一步提高审判工作保障水平。加快审判大楼等硬件设施建设的步伐,改善群众参与诉讼活动的条件,提升司法活动环境。完善人才保障机制,防止人才流失。加强干警职业保障,提高队伍战斗力。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决心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攻坚克难,毫不松懈地抓队伍建设,千方百计地提高审判质效,坚定不移地推动公正司法,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
《恩平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有关用语说明
1、“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2008 年12 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全国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会议上强调,各级法院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2009 年12 月,王胜俊院长在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上强调,“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新时期法院的工作主题,各级法院必须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努力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司法服务,为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提供司法保障。
2、“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2009 年12 月,周永康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上提出要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认为,人民法院要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政法工作全局的高度,不断增强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3、排头兵达标竞赛活动:2009 年2 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广东法院在整体工作上争当全国法院排头兵的指导意见》,提出用三年左右时间,实现全省法院在整体工作上争当全国法院排头兵。2010 年3 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省法院系统正式开展“加速推进排头兵达标”竞赛活动。该活动将全省法院分为三个组进行竞赛,重点对结案率、上诉案件发改率、结案均衡度、调解撤诉率、实际执行率等18项指标进行竞赛、评比,旨在促进审判执行工作质量、效率、效果和队伍形象的全面提升,加速推进在整体工作上争当全国法院排头兵进程。
4、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确定的我国新时期刑事审判政策。“宽”就是对于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情节的,要依法从宽处理,当宽则宽,能宽宜宽;“严”就是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暴力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必须依法严厉打击,做到当宽则宽,该严则严,宽严补益,罚当其罪。
5、量刑规范化:是最高人民法院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实现量刑均衡,维护司法公正而对法官刑罚裁量权的进一步规范。首先是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相应的法定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然后再根据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数额、犯罪次数、犯罪后果等犯罪事实,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最后根据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并综合考虑全案情况,依法确定宣告刑。
6、诉调对接:是指人民法院诉讼调解与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之间的相互衔接。它要求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加强诉讼调解和支持人民调解工作,依法维护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人民调解要及时有效地调处民间纠纷,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通过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结合,共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7、执行工作联动机制: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执行过程中联合公安、税务、工商、海关、金融、出入境管理、房地产管理、车辆管理等部门,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所确定的给付义务的被执行人,通过严格限制其市场交易行为、行政许可与行业准入审批、社会交往活动等办法,促使其自动履行生效裁判。
8、诉前联调:是对当事人起诉到法院的各类矛盾纠纷,在立案之前先行通过引导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商事调解或行业内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由诉前联调工作组组织、协调相关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进行调解,化解矛盾纠纷。
9、审务督察:指各级人民法院对本院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章守纪等情况开展实地检查,并对正在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现场查纠的内部监督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