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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组织部建立“两新”经费保障机制 实现“两新”党组织“有钱办事”

  近日,我市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恩平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和《恩平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财政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按照“财政拨一点、党费给一点和党员(党组织)捐一点”的原则,多层级多渠道筹措“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以财政补贴为主、其他来源为辅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制度,逐步实现“两新”党组织“有钱办事”,为其开展党建各项工作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确保创平工作顺利推进。

  一是财政重点支持,经费来源有保障。将党员活动经费、党务工作者工作津贴、新建“两新”组织党组织启动经费等列入财政补贴支持项目。市委组织部每年还将从市管党费中安排适当经费用于补助“两新”组织党组织开展党建活动,并全额逐级返拨“两新”组织党员缴纳的党费。同时,通过财政经费的激励作用引导“两新”组织业主加大对党组织活动经费的支持,并鼓励有能力的“两新”组织业主党员、企业中高层管理党员以及其他党员以自愿为原则进行捐助,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建立了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

  二是实施绩效考核,经费使用有效益。为充分发挥财政专项经费的效益和作用,建立了完善的考核机制,重点对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和政治核心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组织书记的“领头雁”作用进行绩效考核。突出考核结果应用,对连续2次定为“不合格”的党组织,不列入下年度活动经费拨付范围。对有党员评为“不合格”的,按人头拨付标准核减活动经费。对党组织书记定为“不合格”的不发奖励津贴,考核连续2次定为“不合格”的,予以免职,停发津贴。

  三是严格规范使用,经费管理有力度。要求各单位坚持“统筹兼顾、规范实效、厉行节约”的原则,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专款专用,合理使用,并将经费收支使用情况列入党务公开和审计监察范围,主动接受上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切实防止虚报、冒领和套取经费的行为。市委组织部和市财政局将不定期对各单位专项经费使用的情况进行检查,对经费使用不规范、擅自挪用经费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确保财政经费用到“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刀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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