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年检公告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和《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于2012年3月1日至6月30日对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进行年检。现公告如下:
一、网上申报年检
凡于2011年12月31日前在我局登记注册的企业应于2012年3月1日至6月30日前通过江门工商网( http://www.jmgs.gov.cn )网上报送材料,然后按提示持有关年检资料到所属工商所办理年检手续,其中外商投资企业在市工商局办理。
二、企业年检应提交的材料
(一)年检报告书;
(二)企业年检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以上二项网上预审通过后打印)
(三)营业执照副本;
(四)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提交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企业法人应当提交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需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非法人分支机构提交隶属企业上一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其他非法人经营单位提交隶属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年度已年检的《社保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年检费用
参加年检的企业每户缴纳年检费50元;非法人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和2011年办理了变更登记的企业,不再缴纳年检费。
特此公告
恩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