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五一”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各经营者:
“五一”假期将至,为确保节日期间价格秩序稳定,营造公平、透明、诚信的消费环境,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现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诚信守法经营
各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价格自律,守法诚信经营,不得利用价格手段侵犯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二、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范促销行为
各经营者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及线上平台商品服务页面,清晰、准确地公示商品名称、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与计价方式。价格变动时,应及时更新。严禁不标识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不利的价格条件;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
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进行价格比较的,标明的被比较价格信息应当真实准确。经营者开展限时减价、折价等价格促销活动的,应当显著标明期限。经营者折价、减价,应当标明或者通过其他方便消费者认知的方式表明折价、减价的基准。
三、严格规范价格行为,防止价格欺诈
(一)住宿行业:住宿服务经营者要做好线上线下服务收费明码标价,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在订单生效后单方面毁约或擅自提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客房,不得虚假价格比较和虚假宣传。不得借节日及旅游旺季之机,哄抬价格、串通涨价或实施价格欺诈。
(二)餐饮行业:餐饮服务单位要提供清晰规范的菜单,标明菜品名称、计价单位、价格等信息,不得使用“时价”“面议”等模糊表述,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提供小食、纸巾、选择性餐具等需单独计费的,应当标示价格,提前告知消费者,由消费者自愿选择,不得诱导消费、强制消费。
(三)旅游行业:旅游景点、景区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优惠政策,并在显著位置公示,严禁通过各种违规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景区内餐饮、零售摊点和服务场所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禁止各类形式的价格欺诈行为,自觉维护景区内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零售行业: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经营者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落实保供稳价要求,不得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哄抬价格。在开展应节商品促销时,不得利用促销活动实施价格欺诈。
(五)交通运输行业:客运、出租车、公交、铁路等交通运输单位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严格执行国家票价政策,做好票价公示;高速公路收费部门要切实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汽车通行费政策以及军警车辆免收通行费有关规定;高速公路服务区等相对封闭区域内的经营者应当严格落实明码标价,严禁价格欺诈。
(六)服务行业:充电、洗车场、美容美发等经营者要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做好明码标价,并履行价格承诺,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停车场经营者要标示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免费时长等信息,不得超标准收费或变相多收费。
各经营者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规范自身经营行为。“五一”假期前后,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大巡查频次与执法力度,依法从严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价格违法线索,请留存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投诉举报。
恩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