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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部分地区临时禁飞无人机!具体时段→

关于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江门赛区

赛事期间加强“低慢小”航空器地面防范管控工作的通告

  为全力保障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和全国第十二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九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以下简称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赛事期间的空域安全,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和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市决定于赛事期间对“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对象

  本通告所称“低慢小”航空器,是指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即飞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飞行目标,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及其他空飘物。

  二、管控时间和区域

  (一)2025年11月10日0时至11月18日24时、12月8日0时至12月15日24时,蓬江区江侨路、华盛路、江沙路、滨江大道合围区域内禁飞。

  (二)2025年11月8日0时至11月20日24时,台山市沙岗湖路、长安路、南盛路、金星大道、凤凰大道合围区域内禁飞。

  (三)2025年11月20日0时至11月20日24时,恩平市泉林黄金小镇区域内禁飞。

  三、管控措施

  (一)本通告第一条规定的“低慢小”航空器,禁止在管控的时间及区域内施放、飞行。涉及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安全保障、应急救援、气象探测、警务执勤、电视转播、无线电监测等飞行任务的,依法报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飞行。

  (二)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置;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特此通告。



  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江门赛区执委会办公室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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