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平市虫媒传染病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号)
恩平市虫媒传染病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1号)
针对当前基孔肯雅热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江门市人民政府已依法启动江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响应。为保障广大市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清除蚊媒孳生地,有效控制基孔肯雅热疫情传播扩散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基孔肯雅热防控技术指南(2025版)》《物业管理条例》及本区域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非法占用公共空间 本通告所称公共空间,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归公众共享的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多层楼房的共用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通道、楼顶平台、地下空间,以及封闭管理小区的公共绿地、场所等。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实施以下非法占用公共空间的行为: (一)未经批准在楼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通道、公共巷道等区域设置障碍物、构筑物等阻碍通行的设施,或以任何方式封闭、堵塞逃生和应急救援通道。 (二)违法占用楼顶平台、地下空间、公共绿地等区域,进行搭建、圈地、种菜、堆放物品或从事其他活动。 (三)其他非法占用公共空间的行为。 请违法行为人立即自行整改清理。各村(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要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加大巡查、劝导和清理力度。 二、全面开展蚊媒孳生环境清理整治 所有单位、个人必须立即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清除蚊虫孳生地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 (一)清理范围 1.公共空间堆放的各类垃圾、杂物,包括废旧家具、花盆、废旧轮胎、建筑废料、水桶、泡沫箱、包装袋、闲置器皿等。 2.房前屋后、村头村尾、城乡结合部种植的菜地及周边等区域的积水容器(盆、瓶、罐、桶、泡沫箱等)、自挖储水坑、堆放杂物、建筑废料及生活垃圾等。 3.各类场所内外可能积存积水、孳生蚊虫的容器、绿植和物品等。 (二)清理时限 请广大市民及各单位于2025年10月1日中午12时前自行完成清理。未及时整改的,将依法予以处置。 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一)所有疑似病例应配合医疗机构严格落实“逢热必检”“逢疑必检”要求,不得拒绝核酸采样。 (二)所有基孔肯雅热患者(包括轻症和无症状感染者)必须服从安排,接受住院防蚊隔离治疗,直至依规程解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住院治疗。 四、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引发安全事故、导致传染病传播的,责任人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将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鼓励广大市民积极通过12345热线举报非法占用公共空间及蚊媒孳生隐患问题。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感谢广大市民理解、支持与配合! 恩平市虫媒传染病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5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