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恩平市锦江新城北区停车场及周边配套建设工程(原恩平市实验小学、实验幼儿园校外周边道路)建设,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对恩平市锦江新城北区停车场及周边配套建设工程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及其他建(构)筑物实施征收。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将征收决定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项目名称:恩平市锦江新城北区停车场及周边配套建设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
二、征收范围:恩平市锦江新城北区停车场及周边配套建设工程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及其他建(构)筑物。(详见附件1)。
拟征收房屋及土地单位10户,征收土地总面积约53亩(具体以实际征收测量为准)。
三、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2。
四、启征日期: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
五、征收部门:恩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征收实施单位:恩平市恩城街道办事处。
七、征收现场办公地点:恩平市锦安街1号(恩城街道办事处规划建设办公室)。
八、征收现场联系方式:0750-7817545。
九、监督举报电话:0750-7718779。
本征收范围内的行政相对人如对本征收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60日之内向江门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1.恩平市锦江新城北区停车场及周边配套建设工程红线图
2.关于印发《恩平市锦江新城北区停车场及周边配套建设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实施方案》的通知
恩平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