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恩平市河道管理与保护工作,保障行洪及堤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及《恩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划定恩平市潭江河道管理范围公告如下:
一、划界范围
潭江恩平大田石山段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全长2.464公里,是河道两岸划界总长。
二、划界标准
河流管理范围划界标准:有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无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根据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结合河道实际岸线确定。
三、划界成果
经现场勘测,按照划界标准,参考历史最高洪水位,结合堤防、河道岸线现状等综合因素,形成了潭江恩平市大田镇石山段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图(详见附件)。
四、河道管理要求
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原土地性质、权属不变,相关活动按照《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规定执行。
附件:潭江恩平市大田镇石山村段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图.pdf
恩平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