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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定恩平市宝鸭仔水库灌区干渠管理与保护范围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粤水运管〔2019〕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宝鸭仔水库灌区干渠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公告如下:

  一、划定范围和标准

  (一)划定范围:恩平市宝鸭仔水库灌区干渠。

  (二)划定标准:

  根据《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和《恩平市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恩水字〔2018〕263号)等文件。

  1.基准线范围

  渠道主要建筑物占地范围及周边:以渠道主要建筑物占地范围为基准线;

  渠道:填土渠道以渠道外坡脚,全挖土渠道以内坡顶为基准线。

  2.工程管理范围

  渠道主要建筑物占地范围及周边:渠道主要建筑物占地范围及周边30米;

  渠道:填土渠道从渠道外坡脚起3米,全挖土渠道从内坡顶起3米。

  3.工程保护范围

  渠道主要建筑物占地范围及周边:由工程管理范围外延,主体建筑物不少于200米,其他附属建筑不少于50米。

  渠道:由工程管理范围外延15米。

  二、划界成果

  以1:1000地形图为基础,1:2000高分影像为辅助,根据恩平市水利局提供的“恩平市灌区名录表”,采用ArcGIS10.2软件,全面采集灌区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界线,数据格式为SHP;数据采集完成后进行拓扑检查、修改以及水利部门结合已有权属确认材料进行核对等流程,以确保采集灌区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界线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详见附件)。

  三、管理要求

  在本次划定管理范围时,如按《恩平市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恩水字〔2018〕263号)划定的管理范围(即从渠外坡脚起3米)在村民的房屋中穿过,或占用村民其他建筑及道路,或占用“三区三线”的基本农田,则按《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20年修正)》(即渠道左、右外边坡脚线之间)来划定灌溉渠道的最小管理范围,以保证农田灌溉的需要。

  在本次划定保护范围时,按《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20年修正)》划定保护范围,即由工程管理范围外延15米确定保护范围。如保护范围在村民的房屋中穿过,或占用村民其他建筑及道路,或占用“三区三线”的基本农田,对现有土地的使用没有影响,其权属不变,但必须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限制使用,在进行建设时必须向市水利局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恩平市宝鸭仔水库灌区干渠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项目附图


恩平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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