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和广东省委、省政府以及江门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已出台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实施方案,构建了市、镇(街道)、村(居)三级河湖长组织体系,并设置了河湖长。因人事调整,我市各级对河湖长进行相应调整,现将2023年调整后的市、镇(街道)、村(居)三级河湖长名单再次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我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进行监督,共同推进我市河流湖泊的保护与管理工作。
附件:2023年恩平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河湖长名单.pdf
恩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