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辆过户有关事项的通告
恩平市色色运输有限公司承包车主:
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粤高法民二终字第81号和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江中法民二初字第4号的判决,以及恩府办函〔2013〕693号文件批复精神,成立恩平市恒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承接恩平市色色运输有限公司客运经营业务。为确保承包车主的客运经营业务能持续开展,根据道路旅客运输有关的规定及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现就车辆过户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办理过户的车辆必须是持有有效的客运线路标志牌及营运手续齐全的客运车辆。
二、办理车辆过户请携带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线路标志牌、营运证和有效的保险单凭证等相关证件。
三、请各承包车主自通告之日起至2013年12月20日前到我司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及签订《客运经营承包合同》,合同样本及过户工作流程请直接向我司索取。逾期不办理的,由此导致的一切责任自负。
四、工本费由承包车主负责,其余费用由我司负责。办理地点:恩平市新平中路69号。联系人:郑生 18948099111 陈生 13902558473
特此通告
恩平市恒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