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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9号)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波及国内多个省份,国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筑牢疫情防控防线,保障市民健康,现就当前防控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强人员流动管理。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带头,广大市民非必要不离江、不出省,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如必须前往,请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并提前向所在地村(社区)和工作单位报备。已在省外的市民尽量避免到人群密集场所。近14天有省外旅居史的返恩人员,请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近14天曾到中高风险地区或病例报告地区所在地市的,请主动向村(居)委、工作单位、所住酒店报备,积极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对瞒报、谎报行程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非必要不邀请外省人员来恩。近期各旅行社不得组团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旅游,不得开展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的“机票+酒店”业务。

  二、加强暑期师生健康管理。各级各类学校要密切关注疫情进展,加强对重点地区来(返)恩、返校人员的排查,建立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恩师生员工台账,加强警示提醒和落实分类健康管理。暑假期间,非必要不组织省外研学、交流、培训等活动。所有师生员工开学前14天加强自我健康管理。

  三、加强重点场所管控。餐厅饭店要采取限流限时等措施,合理设置就餐座位,保持适当距离,加强服务人员个人防护。企事业单位食堂分批错分就餐,有条件的设置就餐座位间隔板。交通站场、高速公路服务区、酒店旅业、景区景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政务服务大厅等公共场所,以及电影院、酒吧、KTV、网吧、体育场馆、棋牌室等密闭空间,要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测体温、扫码验码通行、保持距离、通风消毒等措施,减少人员集聚。各类交通工具严格落实通风消毒,不得超员载客,严格落实乘客个人防护。各类社会培训机构尽可能采取线上培训方式。对管控不到位的重点场所依法追究责任。

  四、加强特殊场所防控措施。要压实监管场所、福利机构、养老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精神卫生机构、母婴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康复机构等特殊场所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测温、健康码核验、佩戴口罩、场所清洁通风消毒、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措施。严格控制探视探访,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旅居史的人员严禁探视探访。对新进入或返回机构(场所)人员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指引规范。

  五、加强集聚性活动管控。非必要不举办,必须举办的尽量推迟举办或线上举办、尽量压缩规模。所有大型聚集活动、会议必须经属地防控办批准方可举办。

  六、加强哨点管理。发热患者必须到发热门诊(诊室)就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严格落实体温检测、查验“粤康码”与“行程码”措施,督促患者正确佩戴口罩。未设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一律不得收治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表现患者,并按规定将相关患者引导至发热门诊(诊室)进一步治疗。对违规的医疗机构,将依法查处。药店必须对购买疫情期间需登记报告药品的人员信息按要求登记上报,如违反规定,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加强人物同防。加强跨境货车及司机监管。加强冷链食品监管。加强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货物、快递的检测消毒,相关货物接触人员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八、加强新冠疫苗接种。我市已全面启动12岁及以上人群疫苗接种,请符合条件的市民朋友,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及早接种新冠疫苗,保护自己、保护他人。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应鼓励员工接种新冠疫苗,农贸市场、服务行业、窗口行业、餐饮行业、劳动密集型行业等接触人员较多、人员流动性大的企业单位,更要“应接尽接”,携手共筑免疫屏障。

  九、加强个人防护。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坚持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勤通风。每天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发烧、咳嗽等症状,立即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旅居史。

  十、加强群防群控。广大市民如发现有疫情发生地来恩返恩人员,请及时向村(居)委和单位报告。企事业单位要落实员工每日健康监测,并做好有省外旅居史员工的排查登记,提醒近14天有省外旅居史的员工尽快落实核酸检测,有疫情发生地旅居史的及时上报。请市民朋友及时关注权威部门发布的疫情信息与防控措施,疫情面前不恐慌,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抗击疫情。


  恩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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