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广东省2021年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广东省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加强春节期间群众聚集性活动防控,切实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严控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对聚集性群众集体活动、文化活动、宗教活动等从严从紧执行防疫规定,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从即日起至3月31日,确需举办群众集体活动的,规模控制在50人以下并要制定防控方案,提前报属地镇(街)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切实落实举办方主体责任,严防聚集性疫情风险。超过50人(含本数)的活动,原则上不再批准举办。
二、加强餐饮服务业防控。市市场监管局严格按照《餐饮服务单位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技术指南(第二版 2020.12.31)》等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和指导,督促各经营单位切实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市市场监管局和各镇(街)要利用各种宣传阵地,进一步加强餐饮行业疫情防控的宣传力度。
恩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代章)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