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做好我市创文工作,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我市将对中心城区空闲建设用地开展环境美化绿化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中心城区空闲建设用地上进行堆积垃圾、排放污水、种菜养鱼、放养家禽等不文明行为。
二、土地使用权人或非土地使用权人在空闲地种养的作物或家禽要在本通告发出的10天内自行收获和处置,否则由相关部门处置。
三、中心城区空闲建设用地(包括未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的使用权人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前往中心城区自然资源所登记完善土地相关信息,并签订相关协议同意将土地临时交由市人民政府安排使用,由相关部门开展绿化美化工程建设,临时使用期内土地不作闲置处置。对逾期不进行登记和签订相关协议的视为将土地使用权临时交由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使用无异议。
咨询电话:中心城区自然资源所0750-7181018,恩平市城市监察大队0750-7817706。
特此通告
恩平市自然资源局
恩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恩平市恩城街道办事处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