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和江门市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清明祭扫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为做好今年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清明祭扫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殡葬服务机构(殡仪馆、公墓、骨灰楼堂等)暂停现场祭扫活动。殡葬服务机构内未开展祭扫活动的墓穴、骨灰位,可由各殡葬服务机构集中开展免费鲜花代祭服务。
二、严格控制殡葬服务机构以外的现场祭扫活动。禁止举办大型群体性祭扫。禁止组织集体公祭、宗族性祭扫、骨灰树葬等聚集活动。严格控制参加人数和祭扫时间,所有参与祭扫人员必须佩戴口罩。禁止高、中风险人员及体质较弱的老人、儿童、孕产妇等易感人群参与现场祭扫。禁止在祭扫现场分食聚餐。
三、大力倡导港澳台同胞、海外乡亲和广大市民取消或者延期祭扫,疫情严重国家或地区的人员暂缓返乡祭扫。
四、倡导居家追思、网络祭扫、书写寄语等方式祭扫。广大市民可通过“粤省事”的“云祭扫”进行网络祭扫。
五、加强安全管理,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置预案,加强防火宣传和检查,杜绝野外非法用火,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燃烧纸祭品。
六、以上规定即日起实施,恢复时间另行通知。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理解、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违反规定、不服从防疫管控的,由有关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特此通告。
恩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