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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平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第13号通告

  根据《关于江门市疫情防控措施“六个优化”的通告》要求,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优化交通测温点防输入措施。继续保留高速公路出口和交通站场(恩平汽车总站、恩平高铁站、恩平市恒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体温检测点,按江门市疫情防控要求执行。撤销辖区全部高速公路服务区及县、镇、村界等交通测温点。保留的测温点明晰工作指引,简化操作流程,实施灵活机动的检疫措施,全力保证交通畅通。

  二、优化复工复产防控措施。全面取消超出企业防疫必要的复工条件和要求,企业复工复产无需批准,无需签订承诺书,不得要求返岗员工提供健康证明,不得擅自变相推迟企业复工复产时间,不得在国家、省、江门市的要求外搞层层加码。复工复产企业要落实防疫主体责任,做到“四到位”和落实省有关防控工作指引,提前排查员工来源地和近14天内活动情况,优先安排非疫情高发地员工返岗;对疫情重点地区人员采取隔离措施,经健康检测合格后返岗;建立日常清洁、消毒、通风、体温检测制度,企业进出人员要检测体温,员工个人要做好戴口罩等防护措施;要注意做好餐厅、宿舍、卫生间等防疫工作;要适当控制和减少人员聚集。复工复产后一旦发现确诊或疑似病例,按照防疫规范要求迅速妥善处置。

  三、优化重点疫情地区人员的管理。取消对重点疫情地区人员来我市的限制。重点疫情地区人员来我市,必须在抵达后1小时内,通过下方二维码申报个人健康信息;没能在网上申报的,要在当天到所在单位(企业)或居住地村(居)委会报告,接受相关健康管理,并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或到指定隔离观察点进行隔离观察14天,做好体温检测,一律不得外出。对不主动报告、拒绝接受测温和医学观察、隔离期间擅自离开的人员,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外地人员和我市市民从非重点疫情发生地抵达恩平的,也要在抵达恩平1小时内通过下方二维码申报个人健康信息,并尽早到所在单位(企业)或居住地村(居)委会接受体温检测等;没能在网上申报的,要在当天内到所在单位(企业)或居住地村(居)委会报告,并接受体温检测等。对从疫情重点地区返回的出租屋及酒店式公寓住户,房东要按以上规定及时报告有关人员情况。

  四、优化村(社区)防控。根据疫情防控等级,保留优化自然村、社区、小区的测温点,但不得采取封路等措施来限制外来人员和车辆的进出,外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车辆进行登记后,未见异常的一律放行。加强对外来人员的测温工作,对发热人员按原规定管理;对居民小区、院落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等健康管理,定期对居住人员进行排查。对没有感染病例、流动人口少的小区,减少对居民活动的限制。对返工人员集聚的城中村、城边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以及出租屋、工地工厂、员工宿舍、封闭式写字楼等重点场所,要继续做好卫生检疫检查。全市所有自然村、社区、住宅小区及楼栋每天至少消杀一次以上,重点区域(电梯、楼道和小型封闭场所等)每天至少消杀4次以上,做到不留死角。

  五、优化群体性聚集管理。取消餐饮业等暂停营业的管控措施,各类餐饮单位要加强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限制堂食服务,鼓励和支持餐饮单位推广预订式、无接触式配餐服务。加强进店消费人员体温检测、每天定期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快递、外卖等服务行业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实行无接触配送,所配送物品要送至自然村、社区、小区、楼栋指定区域集中存放管理,由客户自行领取。游园绿地、公园广场、室外文化体育设施等公共空间恢复开放,室外旅游景点在控制人流密度的基础上逐步开放。限制室内群众性活动,控制室内娱乐文化休闲活动,进行人员登记和体温检测。养老机构、福利院、老年公寓等限制探视人员。继续暂停举办所有节庆活动;禁止宴会等大型活动。

  六、优化市民科学防疫行为。继续实施公共场所佩戴口罩、体温检测等措施,广大市民要注重自我防护,做到少出门、不串门、不聚集、勤洗手、戴口罩,出现发热、咳嗽、胸闷等不适症状应先行报告村(社区)后就诊。取消每户家庭(居家隔离家庭除外)每两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上班除外)采购生活物资的规定。

  上述措施从通告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除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国家、省、江门市有其他规定的,遵照执行。恩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1号)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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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恩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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