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专题专栏 > “十一五”规划至“十三五”规划(已归档)

关于印发恩平市殡葬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市有关单位:
 
  《恩平市殡葬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业经市政府十五届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民政局反映。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恩平市殡葬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根据国务院1997年7月21日发布的《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5号)、《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09〕170号)、《关于印发广东省殡葬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粤民事〔2011〕26号)和《关于印发江门市殡葬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江民〔2001〕74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基本情况
 
  “十一五”期间,在各级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下,我市殡葬事业取得了较快发展。我市现有殡仪馆1家,经营性公墓1家,公益性墓地2座,骨灰楼(堂)1座,殡葬基础设施逐步完善;殡葬行业管理规范,殡葬服务水平明显提高;火化区遗体火化率达到100%,实行火葬、节俭治丧、文明办丧逐步成为社会共识。但我市殡葬事业发展仍存在一些问题:殡葬工作区域发展不平衡,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不足,殡仪馆设备设施落后,一些农村地方封建葬礼陋习仍时有发生。为此,我们要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创新工作制度,提高公共服务能力,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推动殡葬改革,强化殡葬基本公共服务,理顺殡葬管理体制,推动殡葬科技进步,树立文明节俭丧葬新风,加强殡葬行业监管,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以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移风易俗、减轻群众负担为宗旨,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行绿色殡葬,基本实现殡葬服务优质化、殡葬管理规范化、殡葬改革有序化、殡葬设施现代化、骨灰处理生态化、丧葬习俗文明化。
 
  三、主要任务
 
  (一)保持火化区遗体火化率100%。要强化管理,确保火化区遗体火化率保持100%。要切实加大资金投入,认真进行规划、改造,完善管理机制,努力建成生态园林墓区。
 
  (二)规范骨灰安置管理。移风易俗,引导群众转变传统丧葬观念,不鼓励以墓葬方式安放骨灰,积极推广树葬、海葬等节地葬法。在城镇主要以海葬、树葬或寄存等节地葬法安置骨灰,在农村主要以公益性骨灰楼(堂)集中安放或在树葬区域撒散、深埋不留坟头等形式安置骨灰,降低骨灰占地安葬比例。经营性公墓要在2012年上半年前设立树葬区,并鼓励在公墓之外设立树葬区域。要切实做好“三道两区”清坟工作,严厉打击违规建造新坟,做到发现一宗,依法查处一宗。
 
  (三)完善殡仪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殡仪馆基础设施建设,按争创省等级殡仪馆标准要求,合理调整殡仪馆规划,完善殡仪馆各项设施建设,重点对落后火化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实行节能减排,减少环境污染。恩平市殡仪馆在2015年底前达到省二级殡仪馆以上标准。
 
  (四)加快推进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要制定并实施“十二五”期间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计划,优先建设骨灰楼(堂),加快推进公益性骨灰楼(堂)建设,满足群众存放骨灰及拜祭需求。一些交通不便、居住分散的农村地区,经批准可以行政村为单位规划建设公益性生态公墓,但必须同时在镇或行政村兴建公益性骨灰楼(堂),或由若干个行政村共建一个公益性骨灰楼(堂),满足群众的不同层次需求。到2015年,力争各镇平均拥有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数量要达到2座以上。
 
  (五)加强公墓的管理。要规范经营性公墓建设管理,坚决取缔非法公墓,纠正违规建设公墓。严格审查购墓穴者有效证明,严禁公墓炒买炒卖和私自转让,严格执行公墓墓地(穴)占地面积标准,杜绝超面积大墓,埋葬骨灰的单墓穴或合葬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政策允许遗体土葬的经营性公墓要按华侨、港澳台同胞遗体安葬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单遗体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4平方米,合葬墓不得超过6平方米。
 
  (六)优化殡葬服务。要进一步优化殡葬服务内容、程序和标准,完善便民惠民的殡葬服务网络,逐步形成以基本殡葬服务为主体,选择性殡葬服务为补充的服务格局。殡仪馆在提供殡葬基本服务项目的基础上,可提供选择性殡葬服务项目,满足不同层次居民多样性的殡葬需求。选择性殡葬服务要强化市场准入、建立行业规范,以自愿选择,公平协商,市场运作,政府监管为原则。殡葬服务收费,既要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又要规范选择性殡葬服务及丧葬用品价格形成机制,实行标准化殡葬基本服务。不断创新殡葬服务模式,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开展诚信、优质服务,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殡葬需求。
 
  (七)逐步实现殡葬基本服务均等化。从2011年7月1日起,全市农村“五保”、城镇“三无”、城乡低保、重点优抚、生活有困难的群众,由政府免费提供殡葬基本服务,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原则,积极稳妥扩大免费提供殡葬基本服务对象范围,逐步实现殡葬基本服务均等化。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办)要把殡葬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政府工作考评内容。要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殡葬改革、殡葬管理、殡葬服务、殡葬价格和丧葬用品生产销售等方面的职责,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协调、齐抓共管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殡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完善殡葬管理协调领导机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殡葬管理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我市殡葬事业科学发展。
 
  (二)认真制定发展规划。各镇(街道办)要根据本地区人口、耕地、交通、生态等情况,以及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完善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对殡仪馆争创省等级殡仪馆的基础设施扩建改造和更新设备项目,以及骨灰存放设施项目,要认真制定出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采取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和方法步骤抓好落实。
 
  (三)加大资金投入。要建立完善殡葬事业公共投入和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基本殡葬服务设施设备,特别是火化设备的更新改造、城乡骨灰楼(堂)和农村公益性生态公墓建设的公共投入力度。要将组织群众开展树葬、海葬活动等殡葬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规定落实基本公共殡葬服务经费,不断增强政府提供基本殡葬服务的能力。要落实殡葬事业单位经费,对殡仪馆(火葬场)按规定安排财政资金,可采取“养事代替养人”的办法由财政安排一定费用给予补助。要拓宽经费投入渠道,经营性公墓用地出让所得纳入财政管理,专项用于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
 
  (四)加强殡葬监管和行风建设。规范社会资本举办殡葬服务机构的准入条件,提高从业资质,探索建立殡葬行业准入制度。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切实加强殡葬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重点整治殡葬乱收费,坚决纠正利用行业的特殊性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积极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和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教育殡葬系统干部职工增强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设,弘扬优良作风。
 
  (五)加大执法力度。市民政局要牵头会同市国土资源局、林业局、发展改革局(物价局)、工商局等部门,采取联合执法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对各类殡葬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市民政局要严肃查处违规实行土葬和出租(售)经营性公墓墓穴、骨灰存放格位等行为;市国土资源局、林业局要严肃查处非法占用土地、林地建坟等行为;市发展改革局(物价局)要严肃查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不按规定公示和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市工商局要严肃查处非法销售殡葬用品、无照从事殡葬服务等违法行为。要充分发挥殡葬管理信息员作用,做好骨灰的跟踪管理,杜绝乱埋乱葬现象的发生。
 
  (六)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结合每年殡葬改革宣传月活动,积极宣传殡葬改革取得成就和涌现出来的典型事例,大力推广丧葬活动的新思想、新观念、新风尚。认真引导和组织群众开展树葬、花草(坪)葬、海葬和网络祭祀等形式,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引导群众破除丧葬陋俗,树立殡葬改革新风。
 
  (七)严格考核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原则,建立以目标量化考核责任制为核心的科学管理机制,确保殡葬管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把殡葬管理工作目标纳入社会经济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作为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和评选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先进(优秀)个人的重要条件。在“十二五”期间,各镇(街道办)要在每年12月底前,对辖区上年度殡葬管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形成考评报告。市政府将于每年1月10日前,组织市殡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单位成员,对各镇(街道办)殡葬管理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评情况书面报江门市民政局。

恩平政务
恩平政务
微信公众号
恩平政务
恩平政务
官方微博
恩平市人民政府公报电子书
恩平市人民政府公报
电子书
版权所有:恩平市人民政府   主办:恩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站点地图    联系方式    网站标识码:4407850057
ICP备案号:粤ICP备05085446号

粤公网安备 440785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