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专题专栏 > “六稳”“六保”专栏

恩平市司法局建立“复议+调解”办案机制,积极探索化解行政争议“最优解”

近年来,恩平市司法局坚持“复议为民”的工作宗旨,探索建立“复议+调解”办案机制,从“以裁为主”向“裁调并重”转变,积极当好“前哨兵”“和事佬”“后勤员”,将调解贯穿到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全过程,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法律效果与和谐稳定的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今年以来,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6宗,调解成功10宗,调解率达17.85%

一、当好“前哨兵”,案前“即收即调”

将行政复议调解前移到接收申请环节,坚持“即收即调”。在收到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时,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认真听取申请人复议请求,深入了解行政争议的纠纷焦点,全面掌握争议内容、争议缘由、争议主张,必要时联系相关行政机关了解案件情况,剖析案件争议焦点,对症下药;围绕复议诉求,向申请人释明相关法律规定,为申请人答疑释惑,如发现存在可案前调解情况的,积极与被申请人沟通,争取在案前解决问题。受理前调解的方式主要用于案件事实简单、处罚标准明确的交通处罚类案件,旨在缩减申请人维护权利的时间和成本,高效解决行政争议。如今年4月,徐某就一起交通违规处罚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工作人员在了解具体信息后,随即联系交警大队指挥中心进行初步审查,查清事实后交警大队主动撤销该行政处罚。今年通过案前调解,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案件有4宗。

二、当好“和事佬”,案中“应调尽调”

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过程中坚持“应调尽调”,通过当面交谈、电话了解等方式,认真听取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意见,聚焦申请人的合理诉求,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主动居中调解,积极开展协调处理,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审查受理阶段,由办案人员耐心细致地向申请人做好法律宣传和解释工作;案件审理阶段,在查清事实、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遵循自愿、合法、公平原则进行调解,努力使各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如某公司提起的行政复议案,申请人对于处罚事由以及处罚结果没有异议,但因处罚金额较大,如一次性支付将无法维持生产经营而提起行政复议。对此,工作人员积极联系申请人及被申请人,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撤回该行政复议申请。

三、当好“后勤员”,案后“回访促调”

注重强化结案后的监督提效,坚持“回访促调”,推动纠纷化解“深”起来。在行政复议终结后,不做“甩手掌柜”,畅通申请人案后咨询反馈渠道,耐心做好案后答疑解惑工作,同时针对被申请人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力促被申请人及时自我纠错,避免矛盾反复和激化。建立复议案件回访制度,监督和跟踪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情况。对于作出的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要求被纠错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查纠改错并向复议机关反馈,有效提高行政争议调解效能。

建立“复议+调解”办案机制,是恩平市司法局持续提高行政复议释明指引能力、和解调解能力、释法说理能力,有效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生动实践。下一步,恩平市司法局将继续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切实发挥好行政复议解群众难题、护百姓权益、止行政纠纷、促社会和谐的法治服务保障作用,真正使行政复议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

恩平政务
恩平政务
微信公众号
恩平政务
恩平政务
官方微博
恩平市人民政府公报电子书
恩平市人民政府公报
电子书
版权所有:恩平市人民政府   主办:恩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站点地图    联系方式    网站标识码:4407850057
ICP备案号:粤ICP备05085446号

粤公网安备 440785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