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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知识产权扶持资金(第一批普惠和嘉奖类)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知识产权扶持资金

(第一批普惠和嘉奖类)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个人:

为更好落实《关于印发<江门市知识产权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江市监规字〔20212号),现将2021年知识产权扶持资金(第一批普惠和嘉奖类)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登录“江门市知识产权企业库和业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zscq.jiangmen.cn/html/login)统一申报,待审核通过后递交纸质材料。

二、申报流程

(一)系统注册:登录系统注册信息,审核通过后可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已成功注册的可直接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二)在线申报:申报单位按照(附件1)要求,完成在线申报和附件上传后,提交至属地市场监管局进行网上初审,初审合格后提交至市市场监管局审核。

(三)打印提交纸质材料:经审核合格后在线打印生成有水印的申报表,连同有关附件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或签字(申报表和附件每份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字),提交属地市(区)市场监管局。

(四)市(区)局汇总上报:恩平市市场监管局对申报纸质材料加具初审意见(加盖公章)后,统一上报江门市市场监管局。

(五)审批拨款:按规定审批资金,并分批按程序拨付资金。

三、申报要求

(一)在线申报时间:发文日起至20211126日。如遇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须于本时间段内修改。逾期系统关闭,将不接受申报。

(二)恩平市市场监管局网上初审截止时间为20211129日。

(三)申报人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121日。

(四)上报纸质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123日。

(五)申请人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

(六)申请人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申请人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停止拨款,收回以前拨付的资金,并通报有关部门纳入征信记录;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联系人:禤梓良,联系电话:7724544

附件:江市监知促〔2021〕228号_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知识产权扶持资金(第一批普惠和嘉奖类)的通知.pdf




恩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10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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