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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平市2026年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和租赁住房补贴标准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粤府令第181号)、《江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江府〔2024〕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恩平市2026年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的租金标准和租赁住房补贴标准公告如下:

  一、恩平市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租金标准

  (单位:元/平方米·月):

序号

公租房地址

楼层

房屋所在地房屋租金市场参考价

租金标准

Ⅰ类

Ⅱ类

Ⅲ类

1

恩城城南变电站北侧(安居花园)

全部

6

3.6

4.2

4.8

2

新平南路、吉祥南路口B地块(吉祥嘉园)

全部

6

3.6

4.2

4.8

3

恩城河东工业区5号(河东嘉园)

全部

6

3.6

4.2

4.8

4

恩城江南江安住宅二区北面(江安苑)

全部

6

3.6

4.2

4.8

5

恩平市江门产业转移工业园恩平园区二区A1-3(吉祥新邨1.2幢)

全部

6

3.6

4.2

4.8

6

江门产业转移工业园恩平园区A1-4、A1-2之二号(吉祥新邨3、4、5幢)

全部

6

3.6

4.2

4.8

  说明:

  1.Ⅰ类租金标准是指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标准60%的家庭,租金按照房屋所在地房屋租金市场参考价的60%计收;

  2.Ⅱ类租金标准是指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市政府公布标准60%—70%的家庭,租金按照房屋所在地房屋租金市场参考价的70%计收;

  3.Ⅲ类租金标准是指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市政府公布标准70%以上的家庭,租金按照房屋所在地房屋租金市场参考价的80%计收;

  4.以集体宿舍形式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其租金按照房屋所在地房屋租金市场参考价的80%确定,承租人的租金按宿舍入住人数(人均住房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平均分摊。

  5.2026年廉租住房租金标准为1.5元/平方米·月,其中步梯房首层和顶层住房每月1元/㎡;

  6.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均按建筑面积计收。

  二、租赁住房补贴标准

  (一)租赁住房补贴按照市场租金单价、人均住房补贴面积及家庭人口数确定

  1.恩平市区普通住宅市场平均租金单价为6元/平方米。

  2.人均住房补贴面积标准:按现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与保障面积标准(15平方米/人)的差额计算。

  3.家庭人口数确定:以公安部门核定的家庭人数为计发补贴人数,超过5人的按5人计算。

  (二)计算公式

  1.廉租户

  家庭月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市场租金单价-廉租住房租金单价)×(人均住房保障面积-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家庭人口数。

  2.公租户

  家庭月公租住房租赁补贴=(廉租户当年范围公告月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线/公租户当年范围公告月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线×廉租户租赁补贴发放标准)×家庭人口数。

恩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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