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府告〔2026〕75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广东省恩平市良西上落西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需要,拟征收位于恩平市良西镇龙山村山塘组集体经济组织、恩平市良西镇龙山村月水组集体经济组织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广东省恩平市良西上落西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恩平市良西镇龙山村“鲤鱼塘山”(土名)地段(详见公告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5.4136公顷(81.2040亩)。
四、公告期限:2026年6月4日至2026年6月17日(10个工作日)。
五、工作安排:2026年6月4日至2026年6月17日,恩平市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六、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附件:公告示意图.pdf
恩平市人民政府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