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府告〔2026〕33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国道G325线开平百合至恩平圣堂段改建工程(恩平段)用地需要,拟征收位于恩平市圣堂镇三联村南庄经济合作社、盘龙经济合作社、古梨塘经济合作社,恩平市圣堂镇三联经济联合社,恩平市圣堂镇歇马村帝旺二经济合作社、帝旺一经济合作社、马头经济合作社、歇马二经济合作社、歇马六经济合作社、歇马七经济合作社、歇马三经济合作社、歇马四经济合作社、歇马五经济合作社、歇马一经济合作社、稔岗二经济合作社、稔岗三经济合作社、稔岗一经济合作社,恩平市圣堂镇歇马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国道G325线开平百合至恩平圣堂段改建工程(恩平段)建设项目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恩平市圣堂镇三联村、歇马村一带地段(详见公告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6.5010公顷(约97.515亩)。
四、公告期限:2026年4月17日至2026年4月30日(10个工作日)。
五、工作安排:2026年4月17日至2026年4月30日,恩平市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六、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附件:公告示意图.jpg
恩平市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