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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平市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门市面向基层定向招聘机关雇员事业单位职员试行办法》和《江门市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


  本次招聘单位70个,岗位240个,其中专业技术岗位148个、管理岗位35个、工勤技能岗位57个,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详见《恩平市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身体健康。


  6、应当回避的情况:应聘者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亲属担任负责人员的事业单位秘书、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者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7、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或参加广东省2015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二)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报考人员应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职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应具备与招考职位对应的学历学位,用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的,必须使用最高学历专业报名。社会人员可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非广东省常住户口(生源)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


  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招考职位没有要求学位的,报考人员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


  (三)工作年限、年龄要求


  报考者的工作经历年限、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以2016年3月31日为界。年龄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年龄要求“不限”是指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女干部未满55周岁,女工人未满50周岁和男性未满60周岁均可报名。


  招聘岗位如设定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工作经历起算时间为: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或参加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的,以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公益岗位初次就业的,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以在该组织参加社会保险起始时间算起;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的,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在军队工作的经历以及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经历,视为工作经历。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指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不含2015年及以前暂缓就业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应聘的,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没有指定“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的岗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均可报名。


  本次招聘推出一定数量岗位面向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招聘,凡报名时服务期满不超过3年或服务期满继续聘用,且服务期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均可报名。2014年聘任的大学生村官、社区选聘生、“三支一扶”人员可以报名,但需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或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包含以下人员:由本市组织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社区选聘生;参加本市“三支一扶”服务计划(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的高校毕业生;属本市户籍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


  (五)其他资格条件


  专业技术资格和工作经历等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恩平市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招聘信息查询


  应聘者可登录“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网站”、“江门市人事考试院网站”、“江门人才网”,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恩平人才网查询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28日9:00时至30日16:00时,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系统24小时开通,报名页面从“江门市人事考试院网站”进入。应聘者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的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流程如下:


  应聘者登录相关网站-->阅读应聘相关文件-->注册用户-->阅读网上报名协议-->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照片文件不得大于30KB)-->学历证书、身份证上传(须上传原件的扫描件,文件不得大于80KB)-->选择岗位报名-->接受用人单位网上审核-->确认通过审核-->打印报名表(须双面打印,资格复审时使用)-->完成报名。


  (三)报名要求:


  (1)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如对所报岗位要求不清楚的,报考人员可在正式报名前向用人单位咨询。


  (2)报考者要践行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所填报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3)资格初审:招聘资格初始审核由用人单位负责。报名期间,招聘单位通过审核报考者的填报资料,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审核意见。如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用人单位告知报考者取消报名资格。已通过用人单位资格审核的应聘者,不得对报名资料作任何修改。没有通过用人单位审核的应聘者,可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限内改报其它岗位,在截止报名后没通过审核的应聘者不能重新报名。


  (4)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须于2016年4月6日10:00至4月9日10:00期间登陆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的重要入场凭证,遗失不补)。


  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和条件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不具备相应岗位资格与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试


  各招聘岗位均不设最低开考比例。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报考体育、音乐、美术教师岗位的,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说课×30%+实操×40%)。报考教育系统其它岗位的,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4月9日(星期六)


  上午9:30-11:00


  (2)笔试地点:恩平市第一中学(恩平市恩城富源西路36号)。


  (3)笔试内容:根据各岗位所需基本能力素质的侧重点的不同,招聘岗位将分为A、B、C类:


  A类为通用管理类岗位,考试内容为政治、法律、公文处理与写作、职业能力测试等公共基础知识。


  B类试卷适用于教育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知识与应用等相关专业知识;


  C类为卫生类岗位,医生岗位考试内容为卫生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解剖学等医学综合知识;护士岗位,考试内容为卫生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护理学等护理相关知识。


  笔试满分为100分,通过笔试确定面试人选的岗位以同类试题最高分的60%为合格线(四舍五入取整数,精确到个位)。按拟招聘岗位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人选,若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确定。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江门市人事考试院网站”、恩平人才网和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信息网公布。


  (4)资格复审:招考单位负责对入围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须提供报名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需提供集体户口户主首页复印件加盖集体户口单位或所属公安机关公章和本人内页原件)、镇级以上计生部分出具的计生证明和其它与报考岗位条件(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大一寸红底照片2张,并交相关资料复印件存档备查。


  学历证、学位证缺失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社保部门出具的个人参保缴费记录等材料。


  国有单位在职人员、2016年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名的,须征得现工作单位或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所在服务单位同意。其中,公立学校在编人员的,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委托江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2)教育系统岗位的面试由恩平市教育局组织,在市人社局监督下实施,以说课或实操(术科)形式进行。


  (三)体检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依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连同综合成绩一并公布。体检程序、项目、纪律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体检标准的,从其规定。在体检过程中,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体检完成后,如视力、听力、血压、心率4个项目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统一安排复检,最多可复检2次,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如体检医院对其它体检项目未能作出体检合格结论的,报考人员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日内可向用人单位提出复检的书面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职位,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负担。


  (四)考察和公示


  招聘单位须成立考察小组,对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考察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职位,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在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恩平人才网和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五)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可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同岗位应聘者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1)面试人选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的;


  (2)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


  (3)考察人选不合格被淘汰,或放弃考察、聘用机会的。


  (六)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报到、关系及档案转移、签订聘用合同等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本次公开招聘聘用的人员,与工作单位签订5年期合同。合同期内个人违约解除人事关系的,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由用人单位与个人在聘用合同中约定。聘用后根据单位类别参加相应养老保险,公益一、二类事业单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公益三类和暂不分类的事业单位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后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四、其他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招聘人员工作,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工作中要接受群众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本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七、监督管理


  报考人员、用人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有违反《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行为的,按规定追究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750-7727423 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职员与雇员管理办公室)



  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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