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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食药监办〔2017〕137号 关于印发《恩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017年餐饮服务环节禽肉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恩食药监办〔2017〕137号

  关于印发《恩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017年

  餐饮服务环节禽肉产品质量安全专项

  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稽查局、餐饮股:

  现将《恩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017年餐饮服务环节禽肉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恩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1日

恩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017年餐饮服务环节禽肉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督促我市餐饮服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排查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及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疫合格禽肉产品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加工经营禽肉产品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活禽交易限制区内开展餐饮服务环节禽肉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着力规范餐饮服务单位采购、使用禽肉产品,严厉打击餐饮服务单位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疫合格禽肉产品等违法行为,切实配合我市开展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促进餐饮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禽肉产品的采购管理。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切实加强禽肉产品采购管理,明确专人负责采购和验收,从具备经营资质的单位采购。餐饮服务单位长期采购禽肉产品,要建立定点采购制度,确定信誉良好的供应商为定点采购单位,同时要签订包含食品安全相关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严禁采购、使用病死禽肉。

  (二)落实禽肉产品采购索证索票。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禽肉产品采购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台帐记录制度,索取并留存相关检疫合格证明文件,如实记录采购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信息,确保禽肉产品来源可追溯,严防未经检疫合格的禽肉流入餐桌。

  (三)加强餐饮服务环节禽肉质量监管。按照属地监管职责,落实网格化监管,对活禽交易限制区内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禁止餐饮服务单位在加工经营场所存放、圈养、宰杀活禽类动物。将限制区内的大型商业中心及旅游景区沿线列为重点区域;将学校食堂、大中型餐馆、建筑工地食堂和旅游景区餐馆等餐饮服务单位列为重点对象。密切与农业部门、有关检验部门协作,充分利用检测技术,加强筛查和监督抽验。

  (四)严惩禽肉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从严从重惩处违法采购经营病死禽肉的行为。对无采购凭证、无检疫合格证明、来历不明的禽肉,要依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从严查处;对采购病死禽肉加工制作食品的,从重处罚,并将有关线索通报有关部门;对加工经营病死禽肉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严禁以罚代刑。

  三、组织机构

  成立餐饮服务环节禽肉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成员如下:

  组  长:梁国光(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吴能发(分管领导)

  组  员:第一小组:谭赛普(小组长)、黄翠妮、徐锡

  荣、梁英杰

  第二小组:邝敏华(小组长)、梁荣康、谢志聪、郑灏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餐饮股,主要负责本次专项整治的组织、指导、协调、督查等具体实施工作。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11月)

  加强对我市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的宣传力度,指导餐饮单位对禽肉产品质量安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引导餐饮单位逐步接受生鲜家禽,督促餐饮单位做好禽肉产品采购的管理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12月至1月)

  集中开展禽肉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采购无检疫合格证明文件、来历不明禽肉产品的违法行为,及时查处违法案件,发现大案要案要及时移送有关部门,规范餐饮服务单位采购、使用禽肉产品的行为。

  (三)总结验收阶段(2月)

  大力巩固整治工作成果,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积极探索餐饮服务环节禽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并于3月1日前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厉打击违法加工经营禽肉产品等行为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将此次专项行动作为今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内容,结合食品抽检工作,加大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消除隐患。

  (二)重视宣传教育。要通过各类新闻媒体,采取悬挂横幅、标语和张贴告示、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我市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积极引导餐饮单位、社会公众逐步接受生鲜家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要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完善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广泛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曝光有关禽肉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的案件,遏制不法行为。

  (三)加大监管力度。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对专项治理、监督检查和群众举报中发现的问题,尽快查清违法事实,依法严肃处理。发现采购、使用无明确来源和合格证明文件禽肉产品的,要追根溯源,实现源头治理。

  (三)密切协调配合。要加强与城管、市场监管、卫计、公安、农业等部门沟通联系,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涉及其他环节的违法违规线索,要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通报信息。对其他部门通报的信息线索,要立即组织查处。

恩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1日

  附件: 附件恩平市限制区大中型餐饮企业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检查情况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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